顶点小说 > 萌主选夫:美男排排坐 > 天大的误会

天大的误会


  “啊。”凌霜哭笑不得。

  “夫人……”香染咬着唇瓣不说话,楚楚可怜看着她,眼眶里的泪水随时会掉下来。

  凌霜无奈,“你嫁给他吧,跟我平起平坐或我做小你做大,随便你。”为南宫逸搞成这样,这个女子也实在可怜。身为南宫逸的妻子,她有义务陪他一起补偿她。

  “夫人……”香染浑身一颤,不敢置信地瞪大眼,“你……说真的?”

  她缓缓颔首,“是真的,我同意他娶你过门。”

  香染抖得像风中落叶,‘扑通’一声跪下,“夫人的大恩大德,香染没齿难忘。香染自知卑微,不敢跟夫人抢,能做个妾室,已经心满意足了。”

  凌霜擦去她脸上的泪珠,“别哭了,开开心心准备做新娘子吧。”

  “多谢夫人。”香染泪流满面,额头使劲磕在地板上,“香染来生做牛做马,一定会报答夫人的。”

  “别哭了,小心身体。好好照顾自己,我先走了。”

  凌霜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哭得梨花带雨的香染忽然站起来,媚眼如丝,“林碧影心肠不错,就是蠢了点。”

  丫鬟阴恻恻笑道,“小姐的美貌智慧天下无双,林碧影算什么东西?”

  “丐帮的人处理完了?”香染眼泛精光,哪里还有一点病态?

  丫鬟笑得愈发阴险,“处理得干干净净,保证姓林那女人一无所知。”

  香染慢慢舔去指尖的血迹,轻飘飘笑起来,“夜无归,林碧影,这是你们欠我的。”

  回去的路上,凌霜问白霏烟,“看出什么了吗?”

  “从中毒迹象来看,毒已入肺腑经脉,连再造的血液里头都有毒,完全没救了。”白霏烟说得理直气壮,完全表现出一个冷血大夫该有的冷漠。

  “她身上都快散发出尸臭味了,人居然还活着,真是个奇迹。”研究出这种毒那混蛋简直是个天才,要搁在现代,爱因斯坦都要向他致敬。

  白霏烟忽然停住脚步,“这一点很奇怪,按理说,身中如此奇毒这么长时间的人不应该还活着。”

  “你不是偷偷取了血吗?又研究出什么了?”她们两做事,一向都是滴水不漏。

  “自己看。”白霏烟拿出沾了鲜血的银针放到她面前。

  鲜血的血液,味道纯正,“这……到底怎么回事?”

  “从这根银针上看,她死不了。从脉象和那根银针看,死定了。不排除毒性对身体腐蚀程度不同的可能,也不排除她有问题的可能。”

  “还是那句话,是狐狸,不可能没有骚味。”

  “可你已经答应让三少娶她过门,这决定太草率。”

  凌霜撇撇嘴,“我这个人天生就多疑,有时候确实是敏感过头。我不想因为自己的疑心,让她含恨而终。”怀疑是一回事,同情又是另一回事。

  自从凌霜过门,南宫离的人生就像情景剧,一直在鸡飞狗跳,大悲大喜,大起大落中度过。若不是武功太好身体强壮,心脏很可能已经报废维修。但在她的眼里,这儿媳妇虽然劣迹斑斑,随便说句话能气死人,三句话不对味就打死人,但心肠确实不错。就连孝顺这种传统美德,在她身上也不缺。

  总体来说,他对这个儿媳妇还算满意,从来没有打算换掉。所以,当凌霜向他提出换掉儿媳妇时,他惊愕了,风中凌乱了,“你……你……说什么?把你降为侧室,娶香染进门?”

  “是的,反正你不满意我,正好换个。”凌霜给予很肯定的答案。

  “我没有不满意。”如果不满意,又怎么会对她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甚至徇私包庇?

  只能说,不是非常满意。但人无完人,这样就够了。

  “是吗?”凌霜疑惑地眯起眼,“爹,你好像从来没有给过我好脸,能说是满意吗?”

  南宫离抽搐了,不是他不给好脸,是本来就不会笑。

  “你别胡思乱想,我对你很满意。”

  这是南宫离第一次表现出对她的喜爱,凌霜真的受宠若惊了,“爹,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不通情理的人,有件事……我想我该跟你商量一下。”

  “你说。”凌霜难得给他一个好脸,南宫离很想笑,却碍于面子不敢笑。

  “哎……”凌霜以一声深沉的长叹开始,“香染姑娘跟三少少年就相识,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将香染的悲情故事加以渲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再经过改良,加工成意思不变,内容稍微有点改变的狗血爱情故事,娓娓道来。

  高超的演技配合着卓越的口才,事情经过可谓活灵活现,动人心弦。纵使是一代宗师,听完这个狗血的爱情故事之后,也忍不住沉默良久。

  趁他沉默的当口,凌霜继续发挥她的演绎天分,很悲情地道,“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三少欠香染那么多,我们总得还啊。她已经时日无多,我们就成全她的心愿吧。”

  “你和逸儿都商量过了?”

  “是的,我们已经商量过了。”南宫逸心里也是这么想,只是说不出来而已。既然他无法开口,就让她来开口吧。

  南宫离甚是欣慰,“顶天立地方为男子汉,逸儿如此有情有义,为父为他高兴。”

  “那就……选个黄道吉日,尽快迎进门来。”只有凌霜自己知道,这句话对她来说,有多么沉重。

  “这事你看着办吧,别委屈了香染姑娘。”

  “我来操办还是委屈了香染,不如……依旧让夫人来吧。”其实……她没那么大度,亲手为自己所爱的人操办婚事,她办不到,真的办不到。

  南宫离看着她黯然的神色似有所悟,“我懂,委屈你了。”

  凌霜笑笑,“这是我该做的。”

  在香染事件上,南宫逸和凌霜早已达成共识。当她向他提出近日迎娶香染进门时,他选择了默然点头。

  这个是结果是必然,也是必须,可凌霜的心还是猛然痛了一下,转身欲走。

  南宫逸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搂进怀中,紧紧抱住。

  头埋在她肩膀上,喃喃低语,“对不起,对不起,霜儿,对不起。”

  凌霜缓缓抬起双手,环住他的腰,“我们是夫妻,有些事情本来就是要共同承担的。”

  帘外秋风起,落叶成堆。

  夜深了,身边的男人已经睡熟。

  凌霜悄悄睁开眼睛,蹑手蹑脚下床穿上衣服。将事先准备好的书信放在桌上,她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月光如水,宁静的院子里白影蹁跹。

  “有没有人告诉你,你很无聊。大半夜不睡觉,在这扮鬼吓人?”凌霜没好气地瞪着那个女人。

  白霏烟双手负在身后走来走去,“有个人今晚一定睡不着,我等她。”

  凌霜撇撇嘴,“那个人不是睡不着,是打算离开。”

  “这么快就没地位,被扫地出门了?”

  “瞎说,”凌霜捶她一下,“我走了,大家都干净。”她眼不见为净,香染心里舒服,南宫逸减少愧疚,一举三得。

  “打算离家出走吗?要不要给你介绍个好男人?我四哥怎么样?”

  凌霜直接鄙视她,“说你妹,你四哥不是有颜玉了吗?要我干嘛?当小三还是挖墙脚?”

  白霏烟一身白衣站在月下,风姿无双,可那冷清的语句,却令人想吐血,“你没听过吗?只要锄头舞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我晕,你有神经病吧?好端端的让我去挖你四哥墙角,颜公子会杀了我的。”白大小姐抽风越来越严重,果然是近墨者黑啊。

  额……谁是那块墨?不会是她吧?

  “你才有病吧?”白霏烟的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我的意思是香染锄头舞得好,将来你哭都来不及。”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那个女人怪怪的。

  “一个快死的人我跟她争什么?她撑死有他一年的宠爱,我却有一辈子。”凌霜很坏心地阴笑,“老子是祸害贻祸千年,香染跟我比命长注定要输。”

  “你有种,将来后悔别哭鼻子。”

  靠,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哭什么鼻子?小七是越来越放肆了。看来,她必须拿出长辈的威严。

  “小七,叫姨。”

  “五……姨。”阴阳怪气,很有她的风格。

  凌霜甚是满意点点头,“很好,孺子可教。”

  “你不喜欢我四哥,那颜玉怎么样?美得像个人妖,你大概就喜欢那一类吧?”

  凌霜真的怒了,揪住她的衣襟抓狂,“你有病是不是?我又不是小慕容,怎么会对人妖感兴趣呢?有病,白霏烟你绝对有病。”

  “小慕容又是谁?”能从凌霜嘴里被当成典型说出来的人,不是天才也是蠢材。

  凌霜很无语地挥挥手,“一女杀手,我上辈子交的最后一个朋友。那女人是个神经病,比我还天才。临死前我问她下辈子有什么愿望,她居然说投胎古代成恶少,带着家丁到处调戏良家妇女。然后又说,掰直人妖是她最大的嗜好,你说这什么人啊?”

  白霏烟嘴角抽搐了几下,“你的朋友,都是天才,也是神经病。”

  “你少得瑟,说正事,我要走了,你有什么打算。”

  “还能有什么打算?你身上的毒已经解了,我自然要回家。”

  凌霜虽然觉得不舍,还是了然地点头,“是的,你有家,当然要回家。在属于你的家里,你爱的人正在等着。”

  白霏烟难得又笑了,拍拍她的肩膀,“你爱的人,也会等你的。”

  “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他还会站在原地吧。”

  “不站在原地等待的男人,不值得你回头。”

  凌霜使劲点头,“你的话我记住了,保重。”现代式拥抱抱住白霏烟,“有什么情况随时联系,我能帮你的,一定会帮。”

  “你也是,有事一定要找我。”

  “放心吧,我一定会的。”

  “你最近有什么打算?”

  “先回丐帮再说吧,然后去趟京城。你呢,有什么打算。”

  “你说得对,我也不小了,该准备——……生孩子了。”

  凌霜扑哧一声笑出来,“哈,是,你是该准备生孩了。”

  古代其实很无聊,江湖更无聊。叉叉掌门小老婆偷人可以热议三个月,圈圈大侠放个屁能臭半年,各种小道消息令人啼笑皆非。若一不小心出名,连点隐私都没有。各路好奇心旺盛的江湖人士,比狗仔队还厉害。

  在江湖上混得久了,凌霜清楚地知道低调的重要性。自从出了纵横山庄,一直安静地存在,低调地赶路。不骂人,不打架,不喝酒,不闹事,比幼稚园的孩子还乖。行程也相对安全,一路顺风。就连打劫的,看到她那副穷酸样都自动让开。

  在凌霜看来,这次回丐帮总舵,跟刺激完全可不沾边。

  可……江湖永远是江湖。

  “几日不见,南宫大少爷越来越龌龊了。”看着眼前一身黑衣的南宫轩,凌霜显得相当无奈。

  赶了一天的路累得要死,正准备穿过树林就找地方歇脚,结果南宫轩像幽灵一样冒出来,还穿了一身黑衣。若不是她心脏够好,早就被吓死了。

  “几日不见,凌姑娘依旧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看南宫轩那身打扮就知道是来干坏事的,凌霜也不跟他虚与委蛇,毫不客气地道,“哎呀,南宫大少爷,你穿得像送丧一样,莫非……青柠已经死无葬身之地?还你娘那个老女人亏心事做多了,半夜做噩梦把自个吓死?”

  “凌姑娘还是那样霸道啊。”从他身后缓缓走出一个女人,同样是一身夜行衣,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

  “你是……”凌霜看了半晌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你啊。”

  “是啊又如何?”那女人高傲地扬起下巴。

  凌霜微微一笑,“你怎么也穿一身黑,难道……你家青柠小姐死无葬身之地,青城派也玩完啦?”

  “凌姑娘的嘴果然很毒。”如月怨毒地笑起来,“你尽管笑吧,大声笑吧。”

  凌霜将冰魄剑插进泥土,双手杵在剑柄上,悠然笑道,“说这句话的,应该是我吧。就凭你们两个下三滥的东西,能拿我林碧影怎么样?”南宫轩是她手下败将,估计如月也不会厉害到哪去。她一对二,胜券在握。

  “凌帮主,我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呢,原来……不过如此嘛。”

  柔柔弱弱的笑声,听起来异常刺耳。

  凌霜眸光一闪,抬头向黑暗中看去,“演这样一出下三滥的戏码,是为了逼我离开?”

  “错了。”如月姑娘往佩剑上吹口气,“是为了杀你。”

  “是吗?”冰魄在手中转了一圈,凌霜满不在乎地道,“你是番茄,南宫轩是鸟蛋,香染是乌龟,你们三个加起来,就烂番茄死乌龟臭鸟蛋。放在垃圾堆里都没有人捡,你还指望能杀我?”

  “凌霜,我知道你厉害,天下第一,当然厉害。”都这个时候,南宫轩居然还戴着温文儒雅的假面具,凌霜不得不对他肃然起敬。

  这种人才,若生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定是当汉奸的大好材料。

  “你……知道了?”凌霜眯起眼。

  是的,她早就应该想到。以南宫轩母子的卑鄙无耻阴险狡诈,面上不露声色,必然是暗度陈仓啦。暴风雨之前,果然都有一阵诡异的宁静。

  南宫轩皮笑肉不笑,“我当然知道,夜夫人。”

  “有香染这位堂堂第一名妓在,你有什么不知道的?”香染是明月楼高层管理之一,直接接触内部机密。跟她狼狈为奸,估计连南宫逸穿什么颜色的内裤都能知道。

  “我知道,楼主从来不会防着我。”香染的语气很淡,“也不会怀疑我说的话。”

  “那你为什么要背叛他?”

  “你是个幸福的女人,永远不懂在黑暗里等待的滋味。”

  远处传来几声猫叫,凌霜摇摇头,“你是个不懂爱情的女人。因为,你不知道什么叫付出。爱情,不是坐享其成。一起经营,才能有幸福。”

  一阵微风吹来,带着一股花香。香染一身飘逸的裙装,缓缓落在凌霜面前。

  “如果不懂付出,我怎会落得如此下场?”香染云鬓高挽,粉面桃腮,明显是经过精心妆点。

  “呵……”凌霜失笑,“可你因为得不到回报背叛了他。”

  “我没有。”香染疯狂地大喊,第一名妓的风姿的韵致,荡然无存,“我活了半辈子,从来没为自己争取过什么。这一次,我想争。你一出生就是天之骄女,锦衣玉食享尽荣华,还定下无归那样的未婚夫。你有名师指点,武功冠绝天下,还是一帮之主威震武林。你有无归对你死心塌地,疼爱有加?可我呢?我什么都没有。我香染自问不必你差,可上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停……”凌霜实在听不下去了。“你的比喻一开始就是错的。我凌霜确实是天之骄女,可你忘了一点。论才智美貌武功,国母也未必比得上我,可我依旧是个漂泊江湖的草莽。家道中落的千金小姐,亡国公主,个个比你高贵美貌,却沦为奴婢妓子。人世间的很多东西,是无法用常理来衡量的。你说上天对你不公平,难道对其他人就公平吗?香染,我觉得,做人要懂得惜福,懂得知足。”

  香染被她一番长篇大论绕晕了,使劲摇头,“不是的,我付出了那么多,可什么都得不到,太不公平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为什么非要重复走别人的路呢?”这一刻,凌霜觉得自己没有做哲学家,是哲学界一大损失。

  如月身为女人,很了解女人。一看势头不对,立即拔剑杀过去,“别跟她废话,先杀了这个女人。”

  寒光闪烁,冰魄剑出鞘。

  “就凭你们?”一剑横出,剑气铺天盖地。

  “啊……”如月惨叫一声,鲜血喷洒而出。

  凌霜享受地微微一笑,冰魄在黑暗中直插入她心脏。

  对待敌人,必须稳、准、狠。而这三个字,从来都是她打架杀人的中心思想。

  就在剑尖即将插入如月心脏那一刻,南宫轩的剑从她眼前划过,将如月揽进怀中!

  凌霜倒退几步,唇边绽开一抹诡异的微笑。衣袂飘飘,青丝飞舞,散发着一股妖冶的艳丽。

  手腕轻轻一转,剑影绰绰。周围的花草瞬间凋零,树木瞬间四分五裂。

  三人被剑影包围在中间,不约而同地口吐鲜血,艰难地运功抵挡。如月早已受了伤,根本抵挡不了强大的剑气,嘴角的血直接喷出来。若不是南宫轩护着,估计已经吐血身亡。

  如此卑鄙无耻的南宫大少爷,居然会护着一个丫鬟。

  有奸情,一定有奸情!

  剑气这种东西,需要深厚的内力做后盾。凌霜三天两头被废武功,比不了自小的练剑的高人,内力属于爆发型。一阵爆发过后,便有些支撑不住,赶紧收住功力。

  “我说了,你们三个非人类在我眼里连人都不算。”她不耐烦地摆摆手,“哪凉快哪呆着去,我困了。”

  居然能抵挡如此之久,南宫轩这小子和香染都不好惹,她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没有把握,最好不打。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如月靠在南宫轩怀里喃喃自语。

  怎么可能,凌霜的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把剑术练到这样的境界?当今天下,恐怕只有剑神,才能与她媲美了。

  凌霜双手握着宝剑举在空中,姿势与当时武林大会大败耶律苍雅用的那招如出一辙。

  “怎么不可能,千百年来,比我出色的剑客多了去了,我凌霜算得了什么?”

  南宫也被她强大的剑气所震慑,无法置信地瞪着她,“这是什么武功?”

  当时在武林大会上他刻意盯着她看过,她的武功确实高,可最多跟他打个平手,怎么可能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练到这个境界。

  凌霜咂咂嘴,“连这个都不知道,你们怎么在江湖上混的?”这是七星剑,丐帮最著名的七星剑。

  这几年她一直没有找到心法,只能算个二流高手。

  嫁到南宫家不久,她闲来无事拿着玉碗在灯下玩赏,机缘巧合竟然发现了七星剑心法全篇。

  剑法、步法,她已经练得相当纯熟,又正好被耶律小白脸废过内力。后来练的,都是七星剑谱上的心法,不掺一点乱七八糟的内息。这种状况下修炼七星心法,简直是水到渠成,事半功倍。短短几个月,就练到这种境界。连她自己,都大大吃了一惊。

  香染讽刺地冷笑,“你这样的人把剑术练到这种境界?”自古以来,剑道一代宗师无一例外地冷清孤傲,超脱凡尘。凌霜这个女人,小气,自私,古灵精怪,实在是凡尘中最普通的一种俗人。

  她这样的人,怎么可能领悟得了剑术的境界?

  “我这样的人怎么了?”凌霜郁闷了。“我俗归俗,也算天赋异禀啊。”能在几个月内融合到这境界,算是天赋异禀吧?

  南宫轩缓缓提起剑指着她,“香染,别跟她废话。今日不杀了她,我们都没有好日子过。”

  凌霜手指轻轻抹过剑锋,“一代宗师也好,红尘俗人也罢,都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既然是人,就有人的特性。人家前辈高人能练到这样的境界,我为什么不可以?”哼,别以为她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香染摇摇头,“你这样的人,实在不适合练这样的剑。”

  凌霜冷清的眼波一横,“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吗?你真的了解过我吗?你以为我凌霜,就是一个只会抽风的女人?香染,我知道你心高气傲,可我凌霜骨子里比你还傲。借白霏烟的话说,我参透了生死,了悟了凡尘,我眼中已经无敌。我用一种游戏人间的态度去活,用一种目空一切的姿态去练剑。所以,我能练成那样的剑法。不是每一个剑客,都必须穿一身白衣隐居在山上冒充西门吹雪。不是每一个绝顶高手,都是神一样的存在。剑这种东西,归根结底来源于人,也脱离不了人。我无法无情无心以剑为生命达到人剑合一的境界,为什么不可以让剑以我为我生命,来达到剑人合一的境界。”她羞涩地爬爬头发,“额……当然,目前还没有练到最高境界啦,否则你们几个已经在地府跟阎王喝茶了。”

  “凌霜……”香染沉默许久,“我似乎明白无归为什么喜欢,青璇、白霏烟为什么愿意为你出生入死。”

  凌霜扬起一抹自信的微笑,“少废话,你们不是来暗杀我的吗?动手吧。”宝剑铮鸣,震落了一地的树叶。

  最好不打,若一定要打,她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三个人不约而同退后一步,警惕地盯着她。

  “来吧,我等着。”凌霜笑得很诡异,在月光下阴森森,“等你们来杀我。”

  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没有退路。三人对望一眼,同时攻向凌霜。

  凌霜一个完美地三百六十度旋转横扫一剑,剑气荡漾,粗大的松树一棵接一棵拦腰齐断。而香染和如月,早已倒在地上吐血不止。南宫轩虽然躲开,可也狼狈不堪,连衣角都缺了一块。

  凌霜伸手往剑锋上一弹,“哎呀,武功这么差还学人暗杀,你们三有没有搞错啊。”

  如月缓缓擦去嘴角的血迹,杵着宝剑艰难地站起来,一字一顿,“目中无敌固然……是一种境界,但,也是一种……束缚……比如说……现在。”

  香染也站起来,“凌霜,你够傲,却不够绝。我看你终其一生,也领悟不了剑术真正的真谛。你现在的境界,不过是似是而非罢了。”刚才那一剑,她明明可以杀了她们。可她,没有那么做。

  多情,是一个剑客最大的羁绊。

  故而古往今来,多情的剑客永远不会成为绝世剑客。

  凌霜满不在乎地道,“我为什么要领悟?现在这样就挺好。我说过,我追求的是剑人合一,不是人剑合一。我要做剑的主宰,不能让剑主宰了我。那些所谓的一代宗师,一生孤傲寂寞,以剑为伴,活得有什么乐趣?人,就要按人的方式去活在这个世上。”

  南宫轩平时对凌霜很反感,可听了这一袭话,却忍不住有点肃然起敬的意思。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子能领悟到如此玄妙高深的东西,实在是百年难得的武学奇才。可惜啊,可惜他们是敌人。否则,他真的很想跟她交个朋友,煮酒论剑。

  咳,话说回来,若让他知道凌霜的感悟来源于各种武侠电视剧,恐怕会崩溃地跳海自杀吧。

  “凌霜,我不杀你。”南宫轩居然将自己的剑丢在地上,“我实在下不手杀你这样的人。”

  “你杀我?”凌霜仿佛听到世上最好笑的笑话。“玩笑开……”忽然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眼前的景物也慢慢变得模糊。她心中顿时警铃大响,倍感不妙。

  难道……被算计了?

  “你们……对我做了什么?”凌霜往自己大腿上掐一把,尽量保持清醒。

  如月朱唇缓缓吐出三个字,“血迷陀。”

  血迷陀……江南凤家独有的血迷陀,号称当今世上最厉害的迷药,坑死了无数武林高手江湖前辈。

  用法很简单,将特制药粉撒在空中,以花草树木的天然气味掩盖其味(防止被闻出来),再用鲜血为药引催发药效。卑鄙无耻,防不胜防。

  这种迷药最初用于谈判等场合,后来流入江湖,专对付武林高手。少林的前任方正戒严大师,就是在谈判时被对方用这种手段迷倒进而杀害。

  大意了,她今晚实在太大意了。

  或许如月说得对,目中无敌,有利也有弊啊。

  “风家……我早该想到的……怪不得你们……跟我东拉西扯拖延时间,原来是为了等血迷陀发作。呵呵……我出第一剑打伤如月的时候……就已经……中了……你们的……”眼前越来越模糊,凌霜的意识已经接近崩溃,只能使劲掐大腿用疼痛来保持清醒。

  “不用强撑了,十个人的量,你撑不住的。”如月拿手指头往她额间一戳,凌霜便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轩,怎么办?”如月冷冷瞪着地上的女人。

  南宫轩下意识看向香染,“凌霜这样的女子,我实在下不了手杀她。”

  香染缓缓颔首,“那就换种方式让她永远开不了口。”

  初冬的夜晚,寒风刺骨。

  阴冷的破庙里,聚集着两名衣衫褴褛的乞丐。面目全非的女子躺在火堆旁,暗红的血迹沾满了衣裳。

  “看她细皮嫩肉的,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姑娘,怎么搞成这个样子啊。”老乞丐一边用破布擦拭她身上的伤口,一边感叹。

  一名五六岁的男孩凑上前,“王大户刚买的小妾可比她细皮嫩肉多了,听说被他家母老虎打断手脚折磨死了。”

  “何必那么狠呢,打断手脚也就算了,还毁人家脸面,果然是最毒妇人心呐。”

  “这你就不知道了,大户人家的夫人,最讨厌的就是婢妾那张脸蛋。她们都管漂亮的婢妾叫……什么……狐狸精。”

  “手脚惨残了,脸也毁了,今后可怎么过啊。”老乞丐忍不住直摇头。

  “别说了别说了,先喂她吃点东西吧。”小乞丐从破瓦罐里舀出一碗热乎乎的食物递过去。

  老乞丐又是一声长叹,“这东西就怕她吃不惯呐。”

  小乞丐小声嘀咕,“我的口粮全给她了。”

  老乞丐叹息着将食物喂进她嘴里,还没到嗓子眼呢,又全部吐了出来,还带出一口鲜血。

  小乞丐吓了一跳,“又吐血了,咱们得给她找个大夫。”

  老乞丐艰难地从身上摸出两个铜板,“就剩这点钱了。”

  小乞丐撇撇嘴,“要是我能加入丐帮就好了。”

  “孩子,丐帮可不是什么人都收的,咱们老老实实要饭吧。”

  “咳……咳……”谁在说话,好吵啊。

  “她说什么?”小乞丐将耳朵凑过去。

  “听不清啊。”

  凌霜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模模糊糊看到简陋的屋顶,大脑有一瞬间的短路。

  这是在哪啊?

  “咳……”身上好痛啊。

  “姑娘,你说什么?”老乞丐扶起凌霜,让她躺在自己腿上。

  “……”凌霜下意识想抬起手来揉揉太阳穴,却一点力气都使不上来。想张开嘴巴说话,却发现嗓子疼得像刀割似的。所有言语从嘴里吐出来了,都成了含糊不清的呻吟。

  “姐姐,你伤得很重,千万别乱动。”小乞丐将湿巾覆在她额头上。

  “……”我这是在哪儿啊?你们是谁啊?为什么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手脚完全不能动,你们谁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姑娘,先吃点东西吧,天一亮大叔给你请大夫去。”老乞丐将热腾腾的食物端到她面前。

  食物刚流进嗓子,便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

  “姑娘,慢点吃。”老乞丐以为她呛着,好心地拍拍她的背,“不够还有呢。”

  “……”嗓子里一个字都吐不出。

  “姐姐,你要什么?”小乞丐听不懂她说什么。

  “……”

  我的手脚是怎么回事?嗓子又是怎么回事?

  “姐姐,你到底说什么?”

  “……”

  南宫轩,香染,算你们狠。从今以后,最好别让老子再见到你们。

  “姐姐……”

  “……”

  快去告诉南宫逸,香染和南宫轩联手要对付他。我求求你们帮我传个信啊,算我求你们了。

  哼哼唧唧半晌,两个乞丐依旧一头雾水。

  “爷爷,她说什么呢?”

  “不知道,好想是想不开要寻思。”

  “……”

  你才寻死呢。我凌霜什么人啊,至于为这点小事就寻死吗?额……虽然手脚残废,嗓子完蛋成为废人,也不至于去寻死啊。活了三十来年,经历大小战役一千多次,哪次不是一脚踏进阎王殿?能活到现在,完全是祖宗保佑苍天庇佑。我的小命,比任何人都金贵。

  小乞丐一惊,赶紧按住她,“姐姐,你千万别想不开啊

  “……”

  哎呀,你往哪按啊?按到我伤口了知不知道?疼啊,救命啊。

  “爷爷,她在挣扎。”

  “先绑起来,免得她弄伤自己。”

  “好。”

  于是,伟大的丐帮帮主凌霜,被两名阶层乞丐五花大绑,嘴里塞上破布,像个木乃伊一样丢在地上。而该两名乞丐,堂而皇之坐在她身边一米外大吃大喝。那诱人的香味,十里外都能闻得到。

  咕咚,咕咚,凌霜的肚子响了两声。

  “爷爷,什么声音。”

  “你听错了。”

  “……”

  我晕,你们帮主饿着呢,给口吃的啊。呜呜呜,终于知道朱元璋为什么对珍珠翡翠白玉汤念念不忘了。

  “爷爷,我吃饱了。”

  “吃饱了就睡吧,看着点,别让她自杀了。”

  “……”

  你大爷的,你才自杀呢。你们吃饱喝足要睡觉,本帮主我还饿着呢。苍天啊,做个乞丐不容易,做丐帮帮主更不容易。

  这一夜,凌霜终身难忘。

  她日后出版的回忆录对此事做了大篇幅描述,大致是这样的:加入丐帮两三年,本人第一次深入阶层,深刻体验作为一名普通丐帮弟子的艰辛。作为帮主,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深刻检讨着自己犯下错误……

  可根据知情人士透露,凌霜帮主当时的心情是这样的:苍天啊,大地啊,坑爹啊,伤不起啊,老子手疼脚疼嗓子疼,肚子也疼啊,饿的……

  花了几天时间,凌霜终于搞清楚自己的处境。

  简单点说,她断手断脚哑巴毁容,被两乞丐救回破庙混吃剩饭等死。

  复杂点说,当时她被南宫轩、香染迷晕之后,遭到了惨无人道的毒打。手脚完全断了,嗓子被毒哑了,那张武林第四的脸被毁了,加入一等残障人士的行列。一老一小乞丐傍晚乞讨回来发现她倒在树林里,好心将她救回来,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保住她的小命。根据小乞丐小三爆料,老乞丐牛大叔为了抓药,把几十年讨饭的积蓄全部拿出来了……

  哎,果然是仗义每多屠狗辈。

  南宫轩出身高贵,学富五车,可干的都是禽兽干的事。

  这两乞丐小的不认字,老的手脚瘸,却义无反顾,不惜一切去救一个素不相识的残废。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才是真朴实的人呐。

  “姐姐,吃饭了。”想得正出神,小三子拿着两颗馒头兴冲冲跑进来。

  凌霜无力地抬抬眼,“……”终于有吃的了,饿死我了。

  小三子将黑乎乎的馒头塞到她嘴里,兴冲冲道,“张大户家的丫头出来买馒头,掉在地上就赏给我了。还热乎着呢,快吃吧。”

  凌霜差点哭出来。

  旧社会的孩子,苦啊。

  “姐姐,你怎么不吃啊?”

  凌霜咬着馒头,以懒人吃饼的方式努力往嘴里吞,“……”等姐姐干倒那帮王八蛋,就带你回丐帮,天天给你蒸白面馒头吃,还是豆沙的。

  “对了姐姐。”小三子咬着馒头从怀里摸出一颗珠子递给她,“这素……你身上掉出来的,是你的吧?”

  凌霜一见那珠子,馒头直接掉地上,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妈呀,这不是……青龙珠吗?武林第一宝,青龙珠啊。能起死回生肉白骨的青龙珠啊。

  “是你的吗?”

  凌霜使劲点头,“……”是是,是我的,这珠子是我的,我爹娘留给我的,还给我。

  小三子羞涩一笑,“姐姐,让我……塞你怀里?”

  凌霜又点头,“……”还脸红了?你一小屁孩知道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快点还给我,被别人看到就麻烦了。

  小三子涨红了脸将珠子塞进她怀里,却无意摸到一枚硬物,“姐姐,你怀里是什么啊?”

  “……”我哪知道是什么?拿出来看看。

  经过几天的磨合,小三子和凌霜之间存在一定默契。从她的眼神,小三子大致判断出她的想法。“你……想让我拿出来?”

  凌霜使劲点头。

  两指夹住冰凉的物体拉出来,原来是一只玉碗,里头还放着一只玉镯子。

  “哇,用玉做的碗?”小三子好奇地翻来覆去看。

  “……”凌霜直勾勾看着那玉碗,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

  那是玉碗,丐帮的信物。谁拿着它,就有资格号令丐帮。

  “姐姐,你真有钱。”小三子玩了一会玉碗,又开始玩玉镯子。

  他活了那么多年,从来没见过如此贵重漂亮的东西,更别说拿在手里把玩,一时间爱不释手不肯放下。

  “……”死小子,这东西是你能玩的吗?还给我啊。

  “姐姐……借我看看。”小三子不舍地将玉碗往怀里藏,“我保证只是看看。”

  “……”看你妹,被别人看到你连小命都没了。

  “小三子,小三子……”随着兴奋的声音,牛大叔杵着拐杖跌跌撞撞走进来。

  “什么事?”小三子赶紧把玉碗藏到身后。

  “小三子,楼夫人发粮了,快去拿呀。”牛大叔急得拐杖直往地上戳,“我腿瘸挤不进去,你多拿点。”

  “哪个楼夫人?”

  牛大叔恨铁不成钢地往他脑袋上狠狠敲一下,“你个笨小子,有几个楼夫人?独步堂的楼夫人啊。听说今天是楼堂主生辰,楼夫人为他积德呢。”

  “……”快带我去独步堂,我要见楼狐狸。

  “姐姐你叫什么?”

  凌霜用力地扭腰使眼色,“……”我要去独步堂。

  “快去吧,这儿我看着。”牛大叔拿起拐杖打小三子一下。

  “哎呦……”小三子可怜兮兮捂着脑袋,“牛大叔,你轻点。”

  “……”拜托,不要无视我。不带我去独步堂也行,求你把玉碗给他看看。

  “去吧去吧,这儿有我呢。”

  “那我去了。”

  看着小三子欢快的背影,凌霜欲哭无泪。

  曾经,有一群人渣摆在她面前,她觉得消失需要速度。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想对他们说三个字——请慢点。小三子,你慢点。小三子,你回来啊。

  “好啦,别叫了。”牛大叔慢吞吞拿出一半包子递到她嘴边,“吃吧。”

  伟大的凌帮主,彻底崩溃了。然后,晕了。别误会,发烧烧晕了。

  小三子很紧张,真的很紧张,从手心到额头,全是细汗,单薄的内衣都快湿透了。

  他想逃,可是逃不了啊。

  武林排行第七的绝顶高手,雄霸一方的独步堂堂主正站在他后面,听说他旁边那四个是独步堂四大长老。有这样一群人跟着,他能往哪逃?恐怕就是钻到地底下,也能立马抓出来。

  他这是造的什么孽啊?

  只不过是贪心了一点,抢米的时候卖力了一点。卖力的时候大意了一点,不小心把那玉碗和玉镯子掉出来滚到楼堂主脚下,至于这样对他吗?

  想当时……楼堂主一看玉碗和镯子就抓着他问哪来的,话还没说完,楼堂主的脸色就变了,当场召集四大长老和楼中所有精英整装出发,一副要拼命的架势。

  看那架势……

  姐姐跟楼堂主仇深似海啊。

  难道……姐姐是楼堂主父亲的小妾,曾经跟跟他争夺家产还谋杀他?估计是,戏文里都这么演的。

  姐姐,小三子不想害你,实在是形势所逼啊,好汉不吃眼前亏嘛。以后有机会,我一定救你出来。

  从城里到破庙距离不远,任小三子如何磨磨蹭蹭,一行人依旧在很短的时间内站在破庙外面。队伍庞大,杀气腾腾。

  “就是这里了。”

  楼断崖轻轻将玉箫横在身后,向众精英使个眼色,“小心点。”

  “遵命。”

  “我去看看。”小三子艰难地吞口口水。

  楼断崖一把将他拎到身后,自己昂首阔步走进过去。临近门口时,故意放轻脚步,蹑手蹑脚靠近。

  靠在门框上看了片刻,放心地踏进门槛。

  牛大叔一看来人,立即下意识地往后缩,“公子请稍等,小老儿立即给你腾地方。”牛大叔之所以能平平安安活到今天,全靠‘识趣’两个字。活了半辈子,就没占过便宜专吃亏。

  楼断崖摆摆手,谨慎地走向凌霜。

  确定没有埋伏,才放心地蹲下身子,“大叔,这姑娘从哪来的?”

  “前天小老儿从李村回来,发现这姑娘躺在树林子里,看她可怜就救了。”

  楼断崖点点头,轻轻拨开覆在凌霜脸上的头发。

  一张脸已经面目全非,血肉模糊。估计就连她妈,也认不出她是谁。

  楼断崖沉默片刻,看看她的手腕手指,又摸摸被折断的关节,转头对侍卫道,“立即飞鸽传书丐帮,请见死不救前辈速来。”

  “堂主,见死不救真的见死不救。”

  楼断崖狠狠瞪他护卫一眼,“告诉他凌霜快死了,来不来随便。”

  那侍卫倒吸一口凉气,转身就跑,“遵命。”

  “堂主,这是凌霜?天下第一高手,丐帮帮主凌霜?”长老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总觉得躺在地上那半死不活的女子没一点高手风范。

  “是。”将丐帮信物玉碗和定亲信物玉镯子带在身上,阴阳怪气把大拇指的指甲留得比鬼还长,手腕上有割伤,耳后有朱砂痣,必是凌霜无疑。

  凌霜再次睁开眼的时候,身上已经没那么疼了,只是四肢沉重不堪,似乎上了夹板。淡淡幽香夹杂着药香,缓缓钻进她的鼻孔。

  流苏从幔帐上垂下来,随风摇曳。

  楼夫人红妆姑娘坐在床前,以手支首睡得正熟。

  房门轻轻被推开,楼断崖走进来,将红色披风盖在她身上。

  “你来啦?”蹑手蹑脚的动作还是惊动了佳人。

  “累坏了吧?”楼断崖握住她的手,柔情似水。

  红妆摇摇头,“不累,你累吗?”

  楼断崖微微一笑,“我不累,可是你累了。早点去休息,让丫鬟伺候吧。”

  红妆再次摇头,撒娇地嘟起嘴,“人家好不容易当回嫂子,你让我照顾嘛。”

  楼断崖怜爱地揉揉她的头发,“辛苦你了。”

  “不辛苦啊,嫂子照顾妹妹天经地义,长嫂如母嘛。”

  “能娶到你真好。”楼断崖轻轻勾住她的下颚,含住她的唇。

  一番缠绵后,红妆红着脸推开他,“你真坏,就会欺负我。”

  “就对你坏。”

  “讨厌啊。”

  植物人般的凌霜看得心脏狂跳,差点窒息而死。

  大哥,大姐,你们亲热能不能挑个地点?本人只是重伤,耳朵没聋眼睛也没瞎,受不了这种刺激。

  “哎……”楼断崖忽然长叹一口气,“我可怜的妹妹啊,怎么会搞成这样?哼,若让我知道谁伤了她,一定加倍奉还。”

  “那个南宫逸怎么办?”红妆满脸不高兴,“一定是他移情别恋要娶香染,所以对妹妹下毒手。”

  楼断崖顿时横眉怒目,双手捏得咯吱咯吱响,“我要跟他断绝兄弟关系。”

  红妆使劲点头,“嗯嗯,我们跟他断绝关系,以后不让他来我们家。”

  “不行,等妹妹身子好一点,我一定上纵横山庄讨个公道。”他楼断崖的妹妹,岂能不明不白被欺负了?

  “我也去,叫上丐帮一起去,把纵横山庄的米全部吃完。”

  楼断崖失笑,“好,把纵横山庄的米都吃完。”

  红妆老大不高兴,“我说真的,你笑什么?我们好不容易才找回失散多年的妹妹,怎么可以让她这样不明不白的受委屈。你是她哥唉,难道不应该为她讨个公道?”

  “咳……咳……”凌霜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一直咳个不停。

  腻腻歪歪的夫妻两一惊,同时看向床榻。

  “妹妹?你醒啦?”红妆惊喜地大叫,“夫君,妹妹醒啦。”

  大妹子,不,大嫂子,你别叫了,我耳朵快聋啦。

  “凌霜?”楼断崖比较淡定,站在床边居高临下看着她。

  “……”使劲点头,在下正是凌霜。能认出如此面目全非的我,楼断崖你真是我的知己啊。

  “她点头了,真的是凌霜。”红妆异常兴奋,“没认错没认错。”

  “……”郁闷,敢情是猜的不是认出来的。好吧,楼狐狸,我高估你了。

  楼断崖见她使劲晃动,赶紧按住她的手脚,“霜儿,别激动,你伤得很重。”

  “……”你告诉我伤得有多重,我心里需要有个底。

  “别动。”楼断崖使劲按着,“红妆,快去请大夫。”

  “……”请什么大夫啊,我身上不痛不痒的。

  “哦哦哦……”

  “……”

  “霜儿,你到底怎么了?哪里痛?”嗯嗯啊啊说了半天,楼断崖一星半点都不明白。

  凌霜干脆放弃,用一双眼睛瞪着他挤眉弄眼,“……”好吧,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我闭眼睡觉行了吧?

  楼断崖一看他闭上眼睛,急得双眼通红使劲拍打她的脸颊,“霜儿你醒醒,霜儿别睡。”

  “……”大哥,别拍了,让我睡个安生觉成吗?我头疼啊。

  “大夫来了……”红妆慌乱地拖着一名大夫进来。

  凌霜无语地翻翻白眼,任命地被把脉。谁让咱是半植物人呢?植物人,没人权。

  大夫仔仔细细诊断检查了十来分钟,为难地抬起头,“堂主,夫人,这位姑娘的伤没事,属下猜测……她大概是……内急。”

  凌霜怒了,你才内急呢,你全家都内急。

  “内急啊……”红妆张张嘴,转头冲外面大喊,“来人,快来人呐。小菊小梅小竹,快来啊。”

  这么多人伺候她方便?凌霜又崩溃了。其实……自从变成植物人,她一直都在崩溃中。

  自从内急事件之后,凌霜终于领悟到一个事实……植物人就应该有植物人的自觉,闭嘴吧。

  自从闭嘴后,她又领悟到一个事实——植物人不好当啊,没尊严。

  别的不说,每天被一群丫鬟脱个精光,贴身伺候着吃喝拉撒睡,能有尊严吗?

  风里来雨里去那么多年,她已经习惯保有隐私权。自从穿越封建社会后,一直都是独来独往独自生活。别说更衣沐浴,就连早上洗脸刷牙,也不需要人伺候。忽然冒出一群人“贴身”伺候着,心里能舒坦吗?

  “……”叹气啊,叹气啊。植物人,没有人权啊。

  “小菊,姑娘在说什么?”

  “大概是内急?”

  “咳……咳……”

  “咳嗽了,不是内急。”

  经过一段时间磨合,独步堂的丫鬟也终于跟凌霜有些默契,至少……不会莫名其妙搬个马桶过来。

  “……”躺在床上装了那么多天植物人,背都睡麻了,能给我翻个身不?

  “姑娘口渴了?”

  “……”我……我还是闭嘴吧,植物人是不会说话的。

  但凡跟高人沾边的人,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就算没有化个大妆满世界溜达,也得搬到深山老林偏僻荒村隐居。总之一句话,要找高人,不是件容易的事。

  见死不救前辈乃医学奇才,堪称一代绝顶高人。自从他看破红尘加入丐帮后,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不知有多少人经常打听他的下落。可真正找到他的又能有几人?就算找到他,又有几人能求得他出手相救?

  但自从凌霜入了丐帮之后,见死不救的生活陷入水深火热。先是莫名其妙被坑了一道留守丐帮,之后又跑来跑去为凌霜服务。当时江湖上有这样一条小道消息,想找见死不救,跟着凌帮主就行了。

  这不,刚刚治好她的手腕,连安生觉都没睡上,凌大帮主又出事了,还是大事。

  以前是伤筋动骨中个毒,以他的医术还有得救,这回好啦。四肢关节全部被折断,骨头都碎成粉了。简单点说,就是粉碎性骨折,还是关键部位。咽喉受到严重损伤,估计复原没希望了。凌大帮主的下半辈子,十有八九得躺在床上装哑巴了。


  (https://www.xdianding.cc/ddk45779/2746405.html)


1秒记住顶点小说:www.xdianding.cc。手机版阅读网址:m.xdiand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