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主万万岁!
“我没有啊。”南宫逸哭笑不得,神情比窦娥还委屈,“我什么都没做啊。”他真的什么都没做,只是看在凌霜的面上偶尔关心一下。
“小姐……”揶揄的笑声继续从厨房内传出,就像老母鸡打嗝,“你喜欢三少?”
“我……”
“是不是?”
“奶娘。”英姿飒爽的女子娇嗔,小儿女娇态毕露。
“三少出身名门,一表人才,侠骨柔肠,人中之龙,的确是难得的如意郎君。”
“奶娘,我对他的喜欢无关出身。”
“那你喜欢他什么?”
“我一直以为三少是风流薄幸,一无是处的纨绔子弟,从不愿与他有交集。”青璇声音压得低低的,“可是……他温文儒雅,谦和有礼,博学多才,重情重义,乃顶天立地的好男儿。”
花姑发出白鸟丽子式的笑声,“也是你心目中的如意郎君。”
“奶娘……”
“好啦,不逗你。来,我帮你。”
“奶娘……”青璇顿了顿,面露隐忧,“我和碧影情同姐妹,而碧影又和三少有婚约,这……你说,三少会不会是看在她的面子上才对我那么好?”
“应该不会吧。”
青璇有些烦躁,“碧影对我那么好,我怎么可以……哎……我……”
“小姐,如果林碧影对他有意,何必逃婚?”
“可是……”
“好啦,别恼了,我找机会探探她的口风。”
“若碧影真的跟三少郎情妾意,你一定不能骗我。”青璇沉默片刻,“我不能对不起她。”
“知道……哎呀……糊了,快翻面。”浓重的糊味从厨房内飘出,囧——
南宫逸无奈地叹口气,“你说怎么办?”
凌霜无辜耸耸肩,“我怎么知道?你自己招的桃花自己搞定,关我屁事?”他们熟吗?他们什么关系?他的感情生活什么时候轮到她负责?
他闭了闭眼,相当无语,“你就不想说点什么吗?”
“你们两郎情妾意挺好啊。”虽然青璇年纪大了点,不过女大三抱金砖嘛。
“你……”南宫逸顿时瞪大眼,一口气憋在喉咙里吐不出。
“我怎么了?”凌霜被弄得莫名其妙,“你气什么?”
南宫逸不可思议地瞪着她,无语地指着一身破烂,“你以为我搞成这样是为什么?”
她心里咯噔一下,似懂非懂,“啊?”
“凌霜——”他气恼地瞪了她半晌,拂袖而去,“白痴。”
凌霜眨眨眼,搔搔发,缓缓眯起眼,“他……不会是喜欢我吧?”
吃年夜饭的时候,南宫逸没有出现。腾空出来传话,说他身体不适没胃口。
凌霜大概猜到一点点,山珍海味犹如嚼蜡。
而青璇则完全不知其中缘由,看着那道香喷喷的糖醋鱼,心里很郁闷。
好端端的年夜饭,个个吃得愁眉苦脸。
好不容易熬到大家散去,凌霜赶紧拿了几样好菜,亲手烫一壶酒给南宫逸送去。
腾空守在门口,“凌姑娘有事吗?”
“我给三少送点吃的。”她举了举手里的托盘。
“抱歉,楼……三少身体不适。”腾空伸出手臂挡在手臂,手中握着冷冽的兵刃。
凌霜两根手指轻轻拎开他的长剑,“身体不适也要吃饭,麻烦让一下。”
“凌姑娘。”腾空将内力灌注在兵刃上,直接弹开她的手。
凌霜将生疼的指尖藏到身后,“别逼我动手哦。”
他丝毫不将她的威胁放在眼里,彬彬有礼做个‘请’的手势,“凌姑娘请便。”
“你……”凌霜冷笑一声,“你真以为我怕了你吗?”明月楼主都得对她客客气气,言听计从,区区一个腾空居然敢对她种态度,胆子不小。
“不敢。”
“既然不敢,还不快让开?”凌霜上前一步。
“公子有命,不想见你。”腾空退后一步。
“是吗?”凌霜眼里闪过一缕寒光,轻盈的身体从他面前掠过。
“凌姑娘,别玩这种把戏。”凌霜快,腾空比她更快。一眨眼的功夫,已经挡在她面前。
“我就要这样。”凌霜伸手一掌拍过去,“你能奈我何?”
腾空手中剑在空中划出一个弧度,指到她眼前三毫米的地方,“凌姑娘,还没有人敢在腾空面前如此。”
凌霜挑眉,毫不在乎地拎开宝剑,“别人怕你,我凌霜可不怕你。要么让开,要么打一架。”
“好啊。”腾空依旧冷着一张脸,剑锋微转,凌厉地过去。
她急急退后几步,侧身让过去。剑气纵横,那两扇上好的雕花木门咔嚓一声裂开,七零八落散在地上。
腾空万万没想到她会来这招,愣愣盯着一地狼藉不知如何是好。
凌霜吐吐舌头,无辜地耸耸肩,“你自己把门劈开的,不关我的事。”
“腾空。”平静无波的声音从屏风后传出,“下去吧,丐帮帮主足智多谋,你不是她的对手。”居然用这招,真有她的。
凌霜扭着腰将饭菜拿进去,往桌上一摆,“吃点东西吧。我们家乡有种说法,除夕夜饿肚子代表一年四季饿到头,是大凶之兆。我们人在江湖,还是替讨个彩头比较好。”
“好啊。”南宫逸慢吞吞从檀木屏风后走出来,优雅得像一只猎豹。
一身精美的黑色丝质长袍穿在身上,完美得就像从画里走出来的人物。黑发飞散,散发着致命的诱惑力。
凌霜的瞳孔缓缓放大,一双眼睛黏在他身上。
直到他坐到面前开始进食,她才回过神,“你……很像一个人。”没错,她看得发呆跟他的魅力无关,完全是因为他此时此刻的神态,像极了一个人,像一个他们都熟悉的人。
“谁啊?”筷子夹住米粒放进口中。
凌霜缓缓吐出三个字,“夜无归。”她毕竟跟夜无归朝夕相处大半个月,他的一举一动她最熟悉不过。
不知道为什么,南宫逸穿这身衣服的样子,很有夜无归的神韵。或许是衣服的缘故的,一模一样的衣服,总是容易令人有错觉。
南宫逸停下吃东西的动作,抬头,好整以暇看着她,“那又怎么样?”
凌霜揉揉眼睛,“你现在的眼神和动作也很像他。”当时他们初遇,夜无归就是这样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
真是想他想疯了,看谁都像。
南宫逸低下头,又挑了几颗米饭放进口中,“没事了?你走吧。”
“你今天怪怪的。”浑身上下,都透着夜无归的味道,跟油嘴滑舌,嬉皮笑脸的南宫逸简直判若两人。难道,是无归易容的?
南宫逸‘啪’一声将筷子砸在桌面上,“关你什么事?去找你的琉璃宫主,别管我。”
凌霜愣了愣,可怜兮兮扯他的袖子,“三少,我跟琉璃宫主怎么样关你什么事?你……”这家伙不会真喜欢上她了吧?
见他半晌不吭声,凌霜干脆自言自语,“我跟你虽然有婚约,但……不是我们自愿的啊,就算我跟琉璃宫主怎么样,也妨碍不着你吧?”
南宫逸顺手一扫,将饭菜噼里啪啦全部扫在地上,爆发似的怒吼,“娘不要我,爹不要我,你也不要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凌霜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窜起来,“没有,我没有不要你。”
他定定盯着她半晌,忽然将她揽进怀中,紧紧桎梏在胸前,“不要抛下我一个人,不要。”
凌霜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我不会抛下你……你……可不可以……放开我。”神啊,送个饭还能送出事来,走桃花运也没这样的吧。
“不要。”南宫逸将她抱得更紧,她仰着脖子艰难地呼吸。
“放开我,救命啊。”呼吸困难啊,救命啊。
“霜儿。”他轻轻喊着她的名字,将脸埋在她胸前。
由于他低头弯腰的动作,手臂的力气得到转移。凌霜张着嘴巴,大口大口呼吸新鲜空气,“我在我在,蛋定,蛋定啊……”腰上一紧,她再次呼吸困难,隐隐有哮喘发作的趋势。
“霜儿。”他又喊了一声,语气里带着哽咽,“不要丢下我。”
哎,这孩子心里有问题,大大的有问题。
“好好好,我不离开你。”大过年的,就当日行一善吧。
“霜儿,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南宫逸又重申一次,哽咽得更厉害,“不要骗我。”
“好好好。”凌霜腾出一只手,轻轻拍着他的背,“好,我不离开你。三少乖哈,霜儿在呢。”有这样哄自己朋友的吗?囧……
“霜儿,不要骗我。”南宫逸大口大口喘息,失神地呢喃,“你们都骗我,骗我。爹骗我,娘也骗我,霜儿也骗我。”
“不会不会,我不会骗你。”
童年极度缺乏温暖,除夕之夜阴影终于爆发,可怜的娃。
“霜儿……”
“三少,我在呢。”
“叫我的名字。”
“南宫逸。”
“叫我……逸。”
凌霜一阵恶寒,浑身上下都是鸡皮疙瘩。‘春风得意楼’的大厨捡一捡,三天都不用买菜。
“一……”单音节的字在喉咙里卡了半天,发出来还是跑调了。
胸口一阵温热,她咬着小白牙戳戳他的背,“别把鼻涕摸在我胸口。”
南宫逸嘴角忽然抽搐,真正哭笑不得,“你……”
好重的鼻音,难道忽然感冒了?
不对,哪有那么快。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哭了。
堂堂武林第一美男子,南宫家的三少,明月楼的关键人物,居然哭了?趴在一个女人的胸口,哭得乱七八糟?
天啊,难道是受摧残过度出现幻觉了?
“霜儿。”南宫逸紧紧咬着她的衣服,眼泪鼻涕一把一把摸上去,“在这个世上,我只有你了。”
凌霜的表情很僵硬,笑得很虚假,“呵呵,是啊是啊。乖,别哭了,我到厨房给你下碗面。”
“你哄小孩啊?”
“额……”
南宫逸深深吸口气,将脑袋从她胸前移开,带出一丝银白的液体。
凌霜身上的鸡皮疙瘩又增加了一倍,“这……不会是……鼻涕吧?”
他赶紧转身背对着她,“不是,你看错了。”
凌霜低头盯着那片湿腻腻的东西,“三少啊,请解释一下这片是什么,口水吗?”
“我哪知道?”语气干脆利落,理直气壮,丝毫不拖泥带水,简直无耻到极点。
凌霜无语半晌,长长一叹,“也罢,你早点休息吧,别想那么多。”
“霜儿。”南宫逸忽然拽住她的胳膊。
“我在。”他回头,正好看进他深沉的眼底。“有事吗?”
“想听听南宫三少的故事吗?”他的眼眸越发深沉,似乎要将她的灵魂吸进去。
凌霜赶紧别开脸,“额……不必了吧?”
手臂上的力道缓缓减轻,南宫逸落寞转身,深深叹息,“南宫逸啊南宫逸,你纵横一世,居然连个说真心话的人都没有。你活在这个世上,究竟有什么意义?”他苍凉地笑起来,无力地摆摆手,“你走吧,走得远远的。”
看着他孤傲如寒梅的背影,凌霜不由得想起那个在刀锋间流转的凝霜仙子。曾几何时,她也如此落寞。曾几何时,她也如此悲伤。他和她,竟同是天涯沦落人。
忍不住伸手扯扯他的衣服,她微微一笑,“你还有我。”
南宫三少的故事,是个老套到掉牙的故事。
风度翩翩的名门公子,有钱有势有妻有子,遇上声名狼藉,杀人如麻,一无所有的美女杀手。
两人一见钟情,一拍即合,干柴烈火,犯下了青年男女都会犯的错。
情到深处无怨尤,爱得昏天黑地,就什么也顾不得了。
名门公子不顾家人反对,顶着被逐出家门的危险娶美女杀手入门。美女杀手为了名门公子的声名前途,甘愿放弃过去,以平民女子的身份屈居侧室。
美女杀手入门后不到五个月,就产下一名小公子。
这小公子完全继承了父母的所有优点,聪明伶俐,俊逸无双。小小年纪,已是出类拔萃的优秀少年。但因其出身尴尬,在豪门里毫无地位可言。
老太爷临终前,指着他说,“让他滚出去,我南宫家没有这样的子孙。”又指着美女杀手说,“你也滚出去,我们南宫家没有你这样的媳妇。”
太君临终前,把所有值钱的首饰拿出来分给媳妇和两个孙子,眼睛看到他们母女身上时,就像看病毒一样,沉着脸说,“我死后不允许这两人玷污我的灵堂。”
于是,南宫家的如夫人和三少,没有出现在灵堂上,更没有出现在任何一处公众场合。导致许多江湖人,都不知道他们的存在。以至于后来三少被暴露在阳光下时,大多数人还以为他是名门千金南宫夫人所生。
美女杀手本来就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子,屈居侧室跟人分享一个男人也就罢了,还成天受人欺辱又不能发作,心里简直憋屈到极点。再加上感情慢慢淡了,夫君对她越来越淡,忧郁成疾,把血水当口水,每天不吐几回不罢休。有一年除夕,她忽然说想看烟花,死乞白赖缠着名门公子陪她。
名门公子看她那半死不活的样子估计也挺难受,就带她到后山放了整整一晚上烟花。
烟火持续了一整夜,可谓轰动方圆三百里。
小公子看烟花看累了睡醒后,兴冲冲去找娘亲。结果,他看到温柔细腻的娘亲躺在父亲怀里,已经没了呼吸。
名门公子冷静地看他一眼,把美女杀手下葬。
她是个妾室,不能有葬礼,也不能葬进坟地,孤零零被埋在豪门墓地外边。
小公子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在沉默中度过,他一直不明白,晚上还温柔叮咛他等她回来的娘亲,怎么一夜之间就没了。
美女杀手终究是干杀手的,有她护着,小公子不曾尝过真正的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她一死,豪门里的所有阴暗都爆发了。各式各样的羞辱虐待,铺天盖地加注在小公子身上。
名门公子一直觉得对不起正室夫人,对三个孩子一视同仁。又没有经历过豪门斗争,理所当然以为把孩子交给夫人最为妥当,没有特别花心思照顾。豪门里头的人以为他完全漠不关心,有夫人授意,对待小公子就像对待一条狗。吃下人的剩饭剩菜是好的,名门公子不在家的时候,经常饿到跟野狗抢吃的。
有一年除夕,名门公子有急事出门。大公子和二公子的朋友来拜访,对长相相当美艳的小公子起了歹心,直接把他扑倒在地上,虽然没有实质性被侵犯,但豆腐被吃不少。事后,他还遭到下人的非议。无非是说什么样的娘生什么样的儿子,小小年纪就学会勾引男人等等……因此,小公子对除夕恨之入骨。
这一切,名门公子完全不知道。他的夫人有着超越奥斯卡影后的演技,在人前把慈母的形象演得淋漓尽致,名门公子对她只有愧疚感激没有丝毫怀疑。
而小公子也像个傻子似的,装聋作哑完全不吭声。就算被四五个大男人撕衣服,也只是皱着眉头摆出一脸嫌恶。他的不反抗,也是夫人持续虐待他的原因之一。
南宫家的孩子都是早早请了西席授课,大公子二公子四五岁就入学了。在夫人的刻意不做声和推脱之下,小公子十二岁还没有入学。
当名门公子再次提出要送他入学时,夫人又开始演戏了,说什么他看起来呆呆傻傻的,怕功课做不好被打。又长得像女孩,被侵犯了怎么办……名门公子考虑了一会,做出了一个决定,把小公子带在身边自己教。按文化程度来说,饱读诗书的他绝对是学士级别,教个孩子绰绰有余。
任夫人咬碎牙齿,小公子依旧开始接受文化武功培训。其实这孩子从小聪明绝顶,不但死记硬背记下了美女杀手一生的绝学,还经常偷听两个哥哥读书上课。十二岁时,文化程度和武功都远远超越同龄人。之所以一直忍着,主要目的是打算报复。从夫人的娘家开始,欺负过他们母子的一个都不放过。
小公子十八岁时,已经是著名的青年才俊,名门公子大喜,有一次喝多了居然说要把家业全部传给他,还说那两儿子不争气云云……悲剧,也随之而来。
各式各样的暗杀,下毒,几乎是家常便饭。
他不是傻子,很清楚这代表什么,也知道谁是幕后主使。但,他选择了沉默。
夫人早就塑造了温柔慈爱的形象,没有人会相信他的话。就算他有证据,也很有可能被反咬一口,得不偿失。这个时候的他意识到,人在江湖,必须学会笑里藏刀。
就在此时,夫人送了个温柔的美女给他。名义是照顾他的生理,其实是监视。他一不做二不休,变本加厉流连青楼楚馆。
不久,阴沉古怪的小公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嬉皮笑脸,玩世不恭的南宫公子。再找几个青楼女子演几场戏,南宫公子沉迷女色,胸无大志的流言就这样传出了。夫人多次打探后,终于把一颗心放进肚子里。
依照隐藏实力的套路,他应该一无是处。偏偏他之前年轻气盛,出过点风头,这个时候装武功低微反而虚假,就干脆做一个武功高强,但整日只知道风花雪月,流连妓院的浪子。
千算万算,三少算漏掉一点。江湖人士从小习武,一般都长得像猩猩一样,帅的没几个。帅到没天理,武功一流,满腹经纶,家世显赫又懂得温柔体贴的就更少了。三少的出现,无疑给了江湖万千少女一个麻雀变凤凰的梦想。
于是,他生活里到处充斥着桃花,无数中小门派的女子投怀送抱,青楼女子翘首以待。虽然没做什么,花名也更盛,几乎到了桃花朵朵开的地步。
江湖上少年们嫉妒啊,不知是谁开的头,背地里提他都是这样说的……南宫家的败家子。
天地良心,除了每月领点月钱,夫人积极支持他腐败塞点银票之外,南宫家的产业他败什么了?
无论过程如何,江湖浪子,风流少侠的帽子是戴上了。而那个豪门里,居然出现了兄友弟恭,母慈子孝的诡异画面。当然,只是表面现象。
什么不事生产,流连花丛当然只是假的。在积极营造负面形象的同时,南宫逸也积极从其他方面发展。最大的发展,就是阴差阳错回归娘亲的师门明月楼,误打误撞成了高层管理。听他那口气,地位跟夜无归差不了多少。
明月楼的前楼主貌似叫夜梦瑶,三少的娘亲似乎也叫什么瑶,跟她有点什么姐妹关系也不足为奇,他协助夜无归重整明月楼就更加正常。
听完这个悲催的故事,凌霜忍不住问一句,“所以,今天是你娘亲的忌日,也是你被欺负的日子?”
当初他上门提亲时,她居然口不择言骂他,真是罪过啊。
南宫逸默默颔首,“他答应过我会回来的,可是,她食言了吧。把我一个人丢在深宅大院里,丢在天下最无情的地方。”而他今生的悲剧,不是从那一晚开始的。
凌霜倒杯酒递给他,“三少,从来没有人抛弃过你。你娘走了,留了明月楼给你。你爹看起来不关心你,只是不懂得如何表达。至于夜无归,我想他是关心你的。只是这个人天生死鸭子嘴硬,就算真的关心,也不会明明白白说出来。”她惆怅地喝杯酒,“比起我,你已经好太多了。”
南宫逸侧目,“你?自小就是掌上明珠,还有什么不满足?”
“在外人眼里,你不也是万千宠爱一身吗?”这事一时半会解释不清楚,她也没打算解释,只能很委婉的点一下。
南宫逸举起酒杯,“同是天涯沦落人,敬你一杯。”
凌霜双手抱着膝盖,“你从来就不曾真正被抛弃。”
谈话的地点早已经从屋内移到院子里,树荫婆娑,凉风徐徐。他黑缎般的发丝被吹乱,轻轻扬起。
“过去的都过去了,我只希望……有一个人不要抛下我。”他的目光缓缓落在她脸上,难以言喻的深沉。
凌霜被看得浑身不自在,不由自主垂下头,“你看我干什么?饭菜都凉了,先吃点吧。”
“霜儿。”他双手轻轻按住她的肩膀,“你怕不怕被抛下?”
“我怕啊,我当然怕。”其实她也是个毫无安全感的孩子。
“你曾经抛下过我。”
无数烟花在空中爆开,绚丽得迷了眼。
“那时候我又不跟你不熟,哪知道你是这种人。”就算知道,也未必会乖乖嫁过去。
“我……”他沉默了足足一分钟,“问你个问题。”
“问。”
“你喜欢夜无归那样的,还是喜欢我这样的?”
凌霜双肩一颤,小声嗫嚅,“我没说过喜欢你啊。”她跟他算不上多熟,之前还一见面就打,怎么可能会喜欢。
“那你喜欢夜无归哪里?”他似乎早已料到这样的结果,很平静地问。
喜欢他酷?好像也不是,残心也很酷。
喜欢他有钱有势?好像也不是,有钱有势的满大街都是。
喜欢他总是不计结果对她好?好像是感激跟喜欢无关吧?
凌霜搔搔头发,“他在我身边,我就觉得安全感。就算千军万马拿刀指着我,我也不会皱下眉。他牵着我的手时,我觉得我不再是一个人。我相信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不会放开。”她苦涩地笑了笑,“我以为,他对一直牵着我的手走下去,结果……”喜欢,是一种感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她耸耸肩,“自作多情,一厢情愿。”
南宫逸深深看进她眼底,若有所思。
新年新气象,凌霜在异世的第一个新年质量不怎么样,但气象相当不错。因为昏迷许久的陈墨在初五那天忽然醒过来,还莫名其妙恢复了记忆。
事情是这样的……
吃早饭的时候,不需要工作的凌霜闲得发慌,很八卦地向腾空打听夜无归到底和三少什么关系。腾空咬紧牙关什么都不说,金铃子很恶劣地将热汤洒在他身上。
开春的时候气温还很低,热汤真的很热。腾空虽然皮糙肉厚,也蜕了一层皮。狠狠瞪了她一眼,拂袖而去。
金铃子乐呵呵继续喝汤,顺便说人参质量差云云,还说琉璃宫的人参都是极品。少了一千年,绝对不往主子桌子上送。还说琉璃宫貂皮到处都是,就算三等下人,也有几张垫桌子。最后说到琉璃宫的武功,那简直把他们宫主形容成武林第一高手,打遍天下无敌手。
见凌霜半天不吭声,她很聒噪的问,“小姐,你觉得今年过年会给倒夜香的发多少赏银?”
凌霜看她一眼,忽然想起有个故事:一阔太太炫富,问给保姆买什么车。有人答曰:得看她跟你老公什么关系。
于是,她也答曰,“那得看他和你们宫主什么关系,进展到何种程度。”
金铃子石化了,“你不动心吗?不觉得琉璃宫很好吗?”
凌霜懒懒抬眼,“关我什么事?”相处这么久,她也知道金铃子这人没什么心机,更没有炫耀的意思,主要目的就是诱惑她回琉璃宫。
金铃子又无语了,悻悻然继续喝汤。
刚喝下去,就见花姑扭着腰跑进来,脸上的脂粉龟裂得就像最糙的墙面。
她歇了口气,“那个……陈墨醒了,小姐请你赶快过去。”
神啊,终于等到这天了。
凌霜风一样冲出去,跑到陈墨的房间。
他果然已经醒过来,正靠在床头享受青璇的服侍。眉儿被挤到一点,咬着袖子做可怜状。
她拍拍眉儿的肩膀,走到床前问,“陈墨,还认识我吗?”
“林碧影。”
凌霜诧异地看向青璇,“恢复记忆了?”
“好像是。”对此现象,青璇也觉得诡异。
“那你记得之前的事吗?比如你为什么被追杀,追杀你的到底是什么人?”这个谜团在心里放了太久,她直奔主题。
“不知道。”陈墨想了想,“当初和你分手后,我本打算参加完三少的婚礼就回丐帮把事情查清楚,谁知居然遇刺。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然后一直浑浑噩噩被追杀,直到遇见青璇姑娘。”
“知道谁追杀你吗?”花姑张着血盆大口,神情很恐怖。
陈墨摇摇头,“我不知道。”
凌霜沉默片刻,让大家都出去。关上门走到床前坐下,“程副帮主,我必须得申明一下,我没有恶意,但是,我莫名其妙做了丐帮帮主。”
陈墨一直沉默着,等她说下去。
“事情是这样的……”凌霜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讲了一遍,连谷长老跟名妓那段都没有省略,自动忽略她跟夜无归那段。
“拜见帮主。”
陈墨听完之后,第一个反应不是质问也不是怀疑,居然是向新领导请安,着实把凌霜吓坏了,“别别别,如今你回来了,丐帮帮主还是你做吧。”
她当初做这个帮主完全是被迫的,有机会撂挑子,比重头奖还兴奋。
“不。”陈墨缓缓吐出一句话,“这个帮主你必须做。”
“为什么?”
“你已经是丐帮真正的帮主,你这个时候抽身,势必会乱做一团。”
凌霜几乎哭出来,“你接手就行了啊。”她对丐帮帮主这个职位真的无爱啊。
“我没有你的魄力和头脑。”
“额……”
难得堂堂程墨出口夸她,但……这不是她想要的啊。
“这个帮主,你必须当。”
“可是……”
“没有可是,林小姐,如果你不当,我就把你和夜无归的事抖出去。”
威胁,的威胁啊。
“我和夜无归什么事?”凌霜完全不把他的威胁放在心上。做杀手,就要有被威胁的觉悟。这点魄力的没有,怎么做十大高手之一?
“如果没有被挟持,你颈间的伤哪来的?”
当时屋里很暗,他居然能看得清清楚楚。这么好的眼力,不做猫头鹰可惜了。
“我当时被挟持,一个弱女子不敢声张有错?”她顺着他的话说下去,合他自己的话堵他。
都说不会叫的叫的狗才是好狗,陈墨典型的阴险一族,岂会被她一句话就堵住,“我是回去过,听见林姑娘说了一句话。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敢情还是个偷窥狂啊。幸亏当初没选他做夫婿,否则非呕死不可。
“有错吗?”
“没错。错就错在,夜无归居然救了我们,看在你的面子上。”
凌霜打死不承认,“救你们的是南宫三少吧?”夜无归没有出现,不承认就是不承认。
陈墨看她的眼神忽然转为同情,“原来你还不知道。”
“知道什么啊?”
“没什么。这个帮主你当不当?”
凌霜目光扫过他的火焰刀,“敢在这里威胁我,你活腻了吧?”
“你不会杀我,你不会。”
“为什么?”
“我知道你不会。”
凌霜瞪他,“你到底想怎么样?”
“很简单,继续做丐帮帮主。”
“你一次性说完,要如何如何里应外合,如何如何整顿丐帮内部矛盾。”
陈墨缓缓勾起唇角,“有问题的可不止谷木非一个。”
那诡异的笑容看得凌霜毛骨悚然,“然后呢。”
“我需要你帮我。”
“得得,你别笑了。”凌霜汗毛都竖起来了,“我答应帮你还不成吗?”
心怀不轨的谷木非已经够难对付,再加上个阴险狡诈的陈墨,不如让她死吧。早知道就不该贪图丐帮那本秘籍,现在出事了吧?
佛家说,因果报应。她自己种的因,果子再苦也得乖乖吞下去。
“你知道承天王朝的历史吗?”陈墨忽然莫名其妙问了一句。
“好像是五十多年前太祖皇帝篡位吧。”她是江湖人,对朝廷的事一点也不关心,只知道个大概。
陈墨招牌地点了一下脑袋,“太祖皇帝原是皇后之兄,后来篡位建立了承天。太祖只有一子一女,子皇甫城无能,他驾崩后长女皇甫婕监国。”
“然后呢?”
“皇甫婕再怎么厉害,也是个弱质女流,太祖皇帝一直很担心皇甫家的江山传不过三代。在位期间,招揽能人异士修建了一条龙脉,据说可以保护皇甫家千秋万世。”
“这关我们什么事?”他们是江湖人,不理会乱七八糟的恩怨。
陈墨的神色忽然凝重,“关键就是丐帮的玉碗。”
凌霜的心忽然狂跳起来,“丐帮的玉碗龙脉有关。”
“没错,玉碗是开启龙脉地宫的其中一把钥匙。”
“啊?”丐帮就是一群要饭的,怎么又跟皇室和龙脉扯上关系?
“龙脉建成不久,太祖皇帝就死了,临死前,特地下旨让两位将军陪葬。其中一位,姓陈。”
话说到这份上,还不明白就是傻子了。
无非就是忠心耿耿的下属,诈死退隐,守护着龙脉的秘密。至于为什么要选择丐帮,修个龙脉为什么要留入口,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陈老帮主难道是……”
“没错。”陈墨缓缓颔首,心照不宣。
“继续说吧。”他居然把话说到这份上,想必是想到什么。
“太祖皇帝的独子,就是当今皇上。他膝下子嗣不盛,唯有四子。这四子个个都是人中之龙,而当今皇上的身体越来越差……我怀疑……”
“有几个疑点。”凌霜立即接口,“第一,四位皇子都是皇甫家血脉,何必去大费周章去破坏龙脉?第二,这种高度机密不会轻易外泄,除了最终被确定能当皇帝那个,其他人到死都不会知道。第三,刺杀我们的人显然是很专业的高手,又不属于任何一家杀手组织,唯一的解释,就是自成一派。如果某个皇子有实力训练这样一批人,何必大费周章从龙脉下手?”
她的分析挑理清晰,在情在理,陈墨不得不对她生出一丝钦佩。
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想得如此深远,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啊。
“凌帮主有何高见?”语气依旧冷淡,但已经不由自主恭敬起来。
“如果让我说的话……敌国虎视眈眈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陈墨茅塞顿开,“高见。”
凌霜双手握成拳慢吞吞敲着桌面,“我们目前不知道幕后主使,只能从可疑人物身上去分析。先说谷长老,如果他确实跟江南第二名妓有什么,就表示他非常有钱。钱哪来的?当然是幕后主使给的。能一下子洒出这么多银两,控制那么多杀手,不仅有钱还得有势。再从龙脉的角度去分析,就只有两个可能。第一,虎视眈眈的敌国。第二,心怀不轨的诸侯。但他们所用的兵器我从来没有见过,不像本国的东西,敌国的嫌疑更大一点。”
“凌帮主还有什么高见?”
“高见就是……从绯雪身上下手。”手指蓦然握紧。
她先前派丐帮查过她,也请三少帮忙查过,一无所获。无奈之下,她只得又欠三少一个人情,请他调派明月楼高手暗中保护。这段时间虽闲得发慌,正事倒也没耽误。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
“帮主下一步打算怎么办?”陈墨谨慎地问。
“你先说你怎么办。”
“你在明,我在暗。”
语言简练,真有‘沉默’的风格。
“不,他们神出鬼没,势力盘根错节,不知道下一刻会从哪里冒出来。你一人在外势单力薄,查不到什么是其次,丢了性命就麻烦了。”
“帮主的意思是……”
“引蛇出洞。”目前线索很少,仅有谷长老一条。失踪许久的陈墨忽然出现,或许会有其他新线索。
至此,陈墨已经完全折服于她的智慧,“陈墨全听帮主吩咐。”
又养了几日,陈墨的伤已经完全康复,只可惜留下一身伤疤。期间请明月楼的首席大夫看过,他说陈墨体内有几种很特殊的药材,不但能治内伤,还冲散了他大脑里的淤血。现在的陈墨,比猪圈里养的那几头还健康。
凌霜百分之百肯定,这是九转还魂丹的功劳,心疼得想撞墙。那种绝世好药没留下一点研究,真是失策中的失策啊。
他们都属于大忙人,身体康复之后自然不能赖在‘天上人间’。
一场小型的丐帮会议后,陈墨和眉儿回丐帮坐镇,青璇主仆回青城派交代一些事再投奔丐帮,而凌霜主仆,则回傲剑山庄去。期间,绕道去找绯雪探探消息。
三人的路线天南地北,干脆各走各的。陈墨走得最快,凌霜刚交代完毕,就卷卷包袱走人。青璇待了两天不见三少回来,失望地留下一道糖醋鱼走了。
凌霜知道三少怕被丢下,自己也答应过不会抛下他。没有做出不告而别的事,乖乖呆着别院等他归来。
春节过后的第一个节日叫做上元节,主要活动就是放天灯、河灯、各种灯,顺便吃上一碗面食。
北方吃饺子,南方吃糯米团(其实就是汤圆),习俗跟现代的元宵节差不多。
天色刚刚暗下来,各式各样的天灯就不约而同徐徐升到空中。色彩、形态各异,但都是一个意思——祈求新年风调雨顺,天清地明。
凌霜在厨房大婶帮助下,也亲手做了几盏天灯。无奈技术太烂歪歪斜斜,被金铃子好好嘲笑了一番。
凌霜一怒之下丢颗石子到空中去,把金铃子的天灯砸下一盏来。
金铃子不依,大叫着要赔偿。
凌霜简直懒得理她,扭着腰到花厅享受糯米团子。红枣味,花生味,豆沙味……美味啊。
吃完糯米团,别院里的仆人各自散去。金铃子心疼那盏天灯,气呼呼回房。
凌霜无辜耸耸肩,端着剩下的糯米团子到院子看灯火。
天灯一盏挨一盏飘在空中,几乎照亮了整个锦州城,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繁华。
不知从哪飘来一盏灯,挂在树梢上。
为避免火灾发生,凌霜顺手摘下来。硕大的天灯上,弯弯扭扭写着一行字:愿我儿平安。
一共五个字,三个错别字,两个看不清。她花了好大的力气,才认出是这个意思。
写字这人的文化水平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心意却是价值千金。
天下任何一对父母都有这样的心思吧?愿出门在外的孩子平平安安。林振北夫妇自然也有这样的心思,他们一定很希望听到她的消息,看到她的只词片语。他们的宫灯上,是不是也写了同样的话?
上元节吃糯米团,其实有团团圆圆,和和美美的意思。离家的游子如果赶不上除夕年夜饭,吃上一碗糯米团子也会甜到心里。
但凌霜呢?
没吃上家里的团圆饭,也没吃上糯米团子。
她自己孤单惯了,以前都是一人过年。实在太无聊,就买一大堆菜回来做。但林振北夫妇年事已高,最大的愿望,恐怕就是掌上明珠能承欢膝下。
她占了林碧影的身体,享受了林碧影的荣华富贵,也偷走了属于林碧影的宠爱,却没有尽到做林碧影的责任。
其他事情也就罢了,孝顺林振北夫妇这一项是必须的。
这对夫妇行为雷人点,作风新潮点,对她的好可一点不含糊。
就算她想要天上的月亮,估计林振北也会张罗着买梯子去。
逃婚,离家,连个口信都没有,她实在是世上最糟糕的女儿,枉费父母对她的一番疼爱。
今年的除夕傲剑山庄一定很冷清,因为没有她。上元节也很冷清,因为她生死未卜。
凌霜是个出色的帮主,也是个出色的杀手,却是个很失败的女儿。
陈墨已经回归丐帮,多多少少能顶着点,她身上的担子相对会轻下来。这次回傲剑山庄,一定要多住几天。就算林振北平平安安,也要住上一段时间再走。
夜无归不知道在哪,有没有人陪在身边。是香染还是牡丹,或者是其他什么人。
南宫逸又哪去了?年初二开始就不见人影,也不说一声,莫名其妙就不见了。
还有厉残心,他有妆红陪着,不至于太孤单吧。
不知道现代的今天是不是也正值元宵,有没有人会记得她?跟她一起死掉的女杀手哪去了?化为空气还是也穿越了?
思绪很乱,迷迷糊糊一团,理都理不清。
凌霜想着想着,眼前模糊了,不知不觉趴在青石板上睡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隐隐约约觉得有人站在跟前。
睁开眼,出其不意地看进南宫逸眼底。
他黑宝石般的眸子,在天灯下闪着异样光彩。
她眨眨眼,“你回来啦?”刚刚睡醒的缘故,她的声音微微低哑,目光迷离,带着一股魅惑的风情。
“我回来了。”他解下披风披在她身上,“别在这儿睡,小心着凉。”一身黑色的长袍迎风猎猎作响,似乎要融在夜色里。
“不小心睡着了。”
“你喜欢天灯吗?”南宫逸很自然地将脑袋靠到她肩膀上。
凌霜笑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本小说。”
或许是夜景很美妙,气氛很美好,她的心境也随之平和起来。
“说的什么?”
“住在天宫里的仙人很看不起凡人放天灯的行为,因为多半都是为了功名利禄。”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或许是小说,也或许是电视电影。
“除了功名利禄,也有其他。”
“是啊。有位美丽善良的仙子跟别人打赌,结果找出了一堆为亲情,为爱情,为友情的天灯。于是,她思凡了。”
“然后她就下凡了?爱上一个凡人?”
“是啊,后来被判五雷轰顶,幸亏观音大士求情才得以保住性命。”凌霜坐在台阶上,一双脚垂在空中晃啊晃,“大士说,人间有情,苍天有泪。那仙子说,一朝入得凡尘去,只羡鸳鸯不羡仙。”
南宫逸移开脑袋,望着苍天叹息,“好一个只羡鸳鸯不羡仙。”
凌霜不由自主多看他几眼,“重点是人间有情,苍天有泪好不好?”送他一顶花花公子的帽子还真没错,任何东西都能往风花雪月方面想。
他笑笑,“自从遇到你,我开始相信人间有情。”
美好的气氛彻底被破坏,她身上开始长小红点,“人间本来就有情。你父母对你的亲情,夜无归对你的友情,腾空对你的忠义之情,都是深情厚意。”她隐隐约约知道此人对她心怀不轨,但他不点破,她也假装不知道。
有的时候,捅破窗户纸等于自找麻烦。
南宫逸又把脑袋靠回她肩上,“霜儿,我好累。”她的逃避心态他相当理解,故意把话题岔开。
“心累。”
“是啊,心累。”
“每一个做杀手的,心里都会累。”杀手看似洒脱,其实,有太多的恩怨情仇栓在身上。
“想听听你的故事。”明明是傲剑山庄大小姐,武林盟主掌上明珠,却有着杀手的身份,实在令人费解。
“我的故事啊……还是不说了。”说了他也不会相信。
“有没有糯米团?我好饿。”南宫逸忽然摸摸腹部。
“厨房还有点,估计还热着呢。”
凌霜刚起身往厨房去,腾空就从暗处钻出来,“参见楼主。”
“说。”他摸出把玉骨扇随手把玩。
“有笔大买卖。”
“杀谁?”
“十万两,黄金,武林盟主林振北。”
南宫逸啪一声和上扇子,“查。”
“京中探子来报,皇上病危,估计过不了这个春天。”
“知道了。”
“楼主。”腾空顿了顿,“傲剑山庄的产业被侵吞,似乎跟圣刀门有关。”
“查。”依旧是干脆利落的一个字。
“楼主……”他还想说点什么,却见南宫逸挥手。这个动作一出来,他就知道自己该退场了。抬头,正看见凌霜走来。
一身翠衣在夜风中舞动,娉婷袅娜。动作潇洒豪迈,英姿飒爽。只有这样的女子,才配得上他们楼主吧。
“有些冷了,不过没关系,我觉得口感会更好。”她笑眯眯将两碗糯米团子放在石阶上,“我也有些饿了,一起吃点吧。”
其实不饿,只是不想让这个男子觉得孤单冷清。
南宫逸似乎看穿她心里的想法,目光一下子柔和许多。就连那身黑衣,也没先前那般扎眼。
“咸糯米团?你做的?”南宫逸吃了半个,微微皱眉。
“啊?咸味的?”不会吧,她怎么没有吃到?
“你尝尝。”南宫逸将剩下那半个糯米团送到她唇边。
凌霜下意识咬进口中,“是甜味啊,还是花生口感。”
“会不会是你碗里有糖水?”南宫逸装出一副好奇的样子,伸手从她碗里捞了一颗团子。
“嗯,果然是甜的,应该是我勺子里有盐。”
“是吗?”凌霜不太相信。
“再尝尝。”南宫逸又将自己吃剩下的半个递过去。
“不对啊,还是甜的,桂花味。估计你不习惯吃桂花,换个口味试试。”
“我的勺子不干净,你给我舀。”
“好,张嘴。”
凌霜从小在现代社会长大,在杀手堆里长大,完全没有性别概念,以前跟男生勾肩搭背是常事。打架的时候,经常互相压。跟南宫逸交了心后,自然也没了原先的防备。只要不涉及敏感话题,她都可以很坦然、很理所当然接受。更何况尝食物味道很正常,似乎跟男女关系无关。于是,迟钝的凌霜完全掉进他的陷阱,被耍得团团转,水嫩水嫩的豆腐被吃得一点都不剩,还完毫无察觉。迟钝程度,达到五星标准。
隐在暗处的暗卫们看着那对‘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男女,不约而同想说同一句话:“楼主,你真卑鄙。”
腾空也很想说,“楼主,您找女人,用得着用骗的吗?自从遇上凌霜,您简直就是市井无赖,好色狂徒,跟英明睿智,才冠武林完全不沾边了。”
南宫逸是个很难捉摸的人。
阴沉,狠辣,精明,睿智,散漫,无理取闹,游戏人间,种种不契合的个性,在融合得天衣无缝,还体现得淋漓尽致。
有时候,凌霜真的很怀疑他根本就是很多人轮流易容。仔细捉摸了一番他的童年经历,才打消这种荒唐的念头。
他的二十几年可谓波澜壮阔,历经沧桑。经历得太多,性格变得古里古怪理所当然。夜无归,白霏烟,厉残心那群阴阳怪气的人就是例子。
南宫逸深沉的时候,目空一切,有股傲视天下的气度。散漫的时候,活脱脱就是一市井无赖。
“我回傲剑山庄,你跟着我干什么?”凌霜看着身边马背上的俊逸男子,又无奈又好笑。
“闲来无事,正好跟你到处走走。”刚刚开春,空气清新,日光暖暖。他摇着扇子,完全一副风流做派。
“拜托,我们两孤男寡女,你跟着我回家好吗?”
今天一大早,凌霜便向南宫逸告别。准备出门的时候,他也换上南宫逸的专属行头行在后面,非要跟着她回家。
他妖媚的桃花眼上挑,“霜儿,你不是要去找绯雪吗?我帮你啊。”
那不男不女的德行差点吓得她从马背上摔下去,“我是要找绯雪,不过不需要你帮忙。”她对南宫逸的信任度已经达到五星,告别时老老实实说了自己的目的。
“谁不知我三少风流成性,我找绯雪,合情合理。”风流公子的感觉拿捏得更到位,放眼现代,没有哪位奶油小声能演出这种神韵。
昨晚沧桑深沉,一转眼就变得轻浮浪荡,他不投身演艺圈实在是古往今来演艺界最大的损失。他说南宫夫人演技好,他的似乎比她更好。
偶像派,实力派,演技派,体验派,印象派……占全了还有创新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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