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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第三卷第十四章


  14.

  英国的云是被海水浸透的海绵,海风轻柔地拨弄,雨下得漫不经心又慵懒无比。

  窗外是青灰的天,深色玻璃如同镜子一样反射着座位上的人影。推开窗户的时候,合金互相碾压的微微摩擦声和淅淅沥沥的雨声混合成了一首轻快温柔的协奏曲。偶尔有一道闪电划过天际,可以看到挂在窗户上的雨水珠帘折射出的璀璨流光。

  伦敦审猎会分部医院,早上八点,封晴还没醒。

  夏弥将窗户微微打开,溜进来一缕冰凉略湿润的风吹乱了绅蓝手里的文件纸,哗啦哗啦的声音和窗外雨点步伐一致,好像一波一波的白色浪花跳跃在他手里。

  绅蓝这才抬头,然后看了看床上安静躺着的人,什么也没说,继续低头看着手里的资料。

  “绅蓝。”夏弥终于忍不住主动开口道:“有查到什么吗?封晴的身份。”

  绅蓝顿了顿,摇头,对方的叹息似乎随风掉落在自己眼前,将几天前在巨石阵地下的经历轻而易举的勾了出来:

  棋盘崩塌得很彻底,将封晴完全掩埋在了地下,绅蓝他们一直找了很久才把她找到。

  当他看到那抹标志性的火红时,他的十指也已经黏腻着同样的颜色,血的颜色。

  所有人的伤都被丽贝卡的治愈术治好了,除了封晴和薇薇安。薇薇安是因为神之血消耗过度,陷入了植物人一样的沉睡。

  而治愈术对封晴则是毫无作用,就像透魂瞳和那个女巫的摄魂术一样。非但如此,丽贝卡也因此差点魂术耗尽而丢了性命——因为在对封晴施用治愈术的时候,不知为什么,丽贝卡的魂术完全不受控制的被封晴不断吸收,最后还是绅蓝出手打断才得以保命。

  可即使如此,封晴没有半点好转的迹象,依旧奄奄一息。

  回来以后,绅蓝动用审猎会会长的特权,将封晴当初加入审猎会时的保密个人资料调出来看了一遍,可惜只有寥寥两页,根本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除了只接和圣殿骑士团的任务这一点以外。

  当然,国籍为意大利这一点,只对绅蓝来说特殊。

  个人经历这一项,甚至只有几句话——自由职业者,血猎传人,有多个国家的游历经验。

  吸血鬼猎人在整个世界都寥寥无几,凭借这个加入审猎会,确实是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绅蓝面无表情地看完这两页毫无用处的个人简介,钢笔朝“多个国家”那里利落的划了一道下划线,金色笔尖带着漆黑墨水飞扬出一条异常锋利的尾线。

  “多个是有哪些。”他给绅妙言的回复很简单,陈述句,信息量巨大。

  绅妙言花了整整三天也没搞清楚封晴到底来自哪里,然后她开始有些背后发凉:

  这个人处理自己信息痕迹的方式简直游刃有余熟练老道,她甚至连手机都没有,也不和任何人通信,身份证信息也是相当高明的伪装而成。

  要找到她过去的准确信息,几乎动用了信息部所有的办法,还在深夜召集信息部的精英们开了个紧急会议——绅妙言至今没想明白为什么绅蓝要这个人的信息要得这么急,不过从绅蓝那种淬寒的语气来看,她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黑白两道的关系都用上了。

  最后,信息部在俄罗斯的特列季亚科夫美术馆找到了她的一副肖像画。作者是一个流浪摄影师,他曾经在两年前冬天的鄂霍次克海边见过封晴,并且为她照了一张照片,画就是临摹照片而来的。

  之后,当初封晴在俄罗斯远东村落里住过的地方,认识过的人,通通被调查了一遍。

  正如封晴简介上写的一样,她去过很多国家,并且在丹麦黑市因为一个“首级交易”而到现在都很有名。

  所谓“首级交易”,就是用吸血鬼的首级换取一把奇刀的赌约。

  封晴那把黑色唐刀无颜的原主人是丹麦黑市一个很有钱的收藏家,酷爱收藏各种武器。他最得意的除了中国古唐刀无颜,就是那把来自意大利的“鬼手”刀。

  据说是十四世纪的时候,一个意大利铸铁匠发了疯,用妻子的手和儿子的肋骨以及自己的小腿骨铸成。

  而封晴看上的,是另外那把通体漆黑的唐刀无颜。

  收藏家的独子因为外出打猎而被北欧的吸血鬼杀死,尸体找到的时候,还缺失了一只手。收藏家在黑市里用自己的收藏作为赌注,只要有人能杀死那个吸血鬼,他所有的收藏都可以让那个人随意挑选。

  三天后,收藏家收到了一个快递,点名要那把黑色唐刀,包裹里是一颗圆溜溜的,吸血鬼的头颅,还有他儿子丢失的一只手。

  收藏家回给信息部的信被原封不动的送到了绅蓝的手上:

  “我记得她的样子,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她总是穿一身红衣,道上没有人认识她。她说英语,很流利,是外国人,是血猎传人。

  她极为擅长骑马和使用冷兵器,没有任何联系方式,我只能通过约好的地点来和她碰面……啊,她喜欢抽烟,闻不出来是什么种类,像是自己卷的。我给过她雪茄,她也抽,好像没有什么特别嗜好。

  这把刀本来没有刀鞘,她自己为它做了一个鲛皮剑鞘,也是从我的收藏里挑选的,不过她付了我钱。她还在刀身镶嵌了加持纯银,这花光了她几乎所有的积蓄。”

  “再然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这是所能追查到的封晴消息的断层,之前还有几年去了哪里,再也查不出来了。

  最后的最后,信息部抱着侥幸的心理,去意大利碰了碰运气。考虑到封晴这样身份的人必定是不会在特别正规的地方出现,也遵循了绅蓝的意思,从佛罗伦萨查着走,他们首先盯上了十五年前就被付之一炬的乱尾区。

  通过调查,他们发现原来乱尾区的毁灭和圣殿骑士团也有关系,可惜没有一个人活着逃出来。

  信息部并不确定封晴是不是来自乱尾区,但是在意大利却更加查不到她的痕迹,似乎有个特别了不得的人帮她掩盖了一切痕迹。

  找不到叫封晴的人,也找不到叫潘多拉的小孩。

  最后的最后,信息部带回来的,是一把已经卷刃报废,却刻有绅家家徽盾牌十字的短刀。这把刀是在丹麦,被封晴杀死的那个吸血鬼的地盘找到的。

  这把刀毫无疑问是出自绅家之手,但是为什么会在丹麦,而且是那样的一个地方,实在让人有些费解。

  线索最终断在了意大利北部,靠近瑞士的繁华城市,都灵。那是当初带着绅蓝和潘多拉从上帝列车下车的地点,也是他们由此分别十五年的地点。

  绅蓝的名字已经被绅家秘密从上面抹去,潘多拉在那里下车后,再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英国的雨还在下,没完没了好像没有尽头。尽管如此,这个被北大西洋暖流宠爱着的岛国却并不阴冷,这股低纬度来的暖热洋流是大不列颠岛的第二大热量来源,仅次于太阳。

  第四天的清晨,夏弥端着热水走进封晴的病房的时候,刚关上门转身,就被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坐起来靠着床头笑意盈盈的人吓了个半死。

  “你什么时候醒的?!”夏弥目瞪口呆,直到手里的水烫得他端不住才记起来放在床头柜上。

  “啊,昨天晚上。”封晴轻快地眨眨眼:“别那么看着我,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只是单纯地不想起床而已,毕竟,再没有比劫后重生以后还能舒服地睡觉更好了。”

  “亏得我和绅蓝昨晚守了你这么久!”夏弥狠狠瞪她一眼,却又将手里的苹果递过去:“你好歹吱个声让我们安心啊。”

  封晴无辜地耸耸肩:“现在知道也不晚呀。”

  “谁说的!”夏弥一边倒水一边说道:“绅蓝昨晚回国去了,你本来还能跟他打个招呼,现在人都估计到审猎会了。”

  “这样啊,还真是可惜呢。”封晴乌黑的眸子只晦暗了一瞬,下一秒又恢复了平常那样潋滟着意味不明的光的样子:“那你怎么没跟他一起走。”

  夏弥收拾好柜子上的东西,起身查看点滴还有多少:“你不还没醒嘛,受了这么重的伤又流了这么多血,睡了好几天。不过你也不用急着出院,阿丽和Mr.M已经就回国替我们述职去了,这些天都是我和绅蓝在这里。”

  做完这一切,他拍拍手,皱了皱鼻子又坐下:“不过说来也怪,绅蓝这几天好像特别忙,我看他电话就没停过,也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

  “他不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封晴啃着苹果,语气理所当然。

  “可能是绅家出了什么事吧。”夏弥摇摇头:“我从来没见他打过那么多电话,手机就没停过,一个文件一个文件接着来,跟□□总理似的!”

  封晴闻言心头突然一沉,有种不太好的感觉。她总感觉绅蓝这么忙可能是和自己有关,比如,调查一下自己的背景什么的。她从来不觉得绅蓝是一个容易信任别人的人,从这些天绅蓝在忙些什么夏弥也不知道这一点就能看出来。

  这次巨石阵之行结束,自己怕是上了人家的黑名单了。不过,如果他能调查点什么出来也还不错,毕竟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圣殿骑士团老是盯着自己不放——这么说来的话,她还得感谢他才对。

  可事实是,封晴对他一点儿也感谢不起来,反而有种微微的怪异情绪,心口略微膈应得不舒服。

  是因为发现了他在怀疑自己而且还大费周章的调查自己?好像也就只有自己这么想而已,没准儿人家就是家里出事了,自己的事别人或许还没当回事呢……等会儿,自己在干嘛?

  封晴愣了愣,摇摇头,觉得有些烦躁,索性不再去想。这是她为数不多的优点的另一个,遇到不擅长又不怎么重要的东西,很能迂回绕过。

  毕竟,对她来说最重要的永远是活命和温饱,十五年来一直如此。所以,她真的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搞清楚一些太过于复杂的,诸如……感情类的东西——马斯洛需求理论,总是满足了最底层的生理需求后,人才会有心思和能力去实现自我价值。

  虽然这个理论也有失效的时候,它无法解释为什么有时候乞讨者还会捐钱给希望工程。不过那也是少数而且例外的,封晴觉得,她自己的人生已经够例外了,不用再去添加更多的例外。

  所以,她严格恪守马斯洛需求理论,能不去想就坚决不去想

  ——后来到了中国她才知道,这个理论在中国古代就被发现了,所谓“温饱思□□”。

  她看到这句话的第一反应就是,多么像自己的说话风格啊。

  夏弥见她不说话,有点奇怪:“你怎么了,想什么呢?”

  她挑挑眉,一本正经道:“嗯,我只是在回味你刚刚说的话。那种抱怨的语气,和我师母抱怨我师父经常不在家的时候的语气一模一样。”

  夏弥张口结舌,微笑脸加手动再见。

  封晴见状,笑得眉眼弯弯,愈发来了兴致:“不用难为情,我思想很开放的,荷兰挪威或者西班牙都是个不错的选择。你们中国人不是有句话说什么,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吗?没准儿人家也到年龄了呢,好好把握机会啊。”

  “你!你你你……”夏弥真想就这么撞墙死了算了,手指着她,颤颤巍巍:“你得意什么?你才是年龄最大的那一个,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我习惯了。”封晴毫不掩饰:“而且我又没有父母催我,你们就不一样了。嗨伙计,都春天了,也该是季节了。”

  “那,那你……师父?”夏弥有点气短。

  封晴不以为然:“我师父早就去世了,而且他就算在也不会管我。我要记的东西太多了,以至于我都记不住我的生日。我最成功的一次估算我的生日就是把它的范围缩小到三月的前两个星期,你觉得我还有力气去搞那些事?”

  你看,她甚至都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记住十五年流浪生涯的全部东西,挑愉快的记住就好了。比如,亚平宁高山的晨曦,条顿森林的清新空气,北欧冬夜的极光,大高加索山下吉普赛民族的歌声,伏尔加河的夕阳。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她无论走到哪里都孤身一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还能说走就走的日子,多么爽快,干嘛那么麻烦呢?

  迄今为止,她唯一遇到过的“麻烦”,就是那团白白糯糯的小年糕。

  他怎么样了,被他的族人接走了以后还好吗,一定比自己幸运多了吧。自己连自己的下顿在哪里都不知道,他却还有族人在等他回去。

  这么多年来,自己也从未刻意的去找过他,只是偶尔的偶尔会想起自己遇到过这么一个人,终究是再也见不到了。

  封晴的眼神转向窗外,蓝冠山雀停在窗外的树枝上,抖落一树晶莹,而后又飞走了。

  鸟飞露落,惊鸿一瞥。

  曾经相偎的依赖也不过是,你曾路过我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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