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炽龙眼
常衡的脸色,此时苍白犹胜斑驳的泥墙,滚烫的茶水已沾湿他的衣襟也浑然不觉。他极度重视己身的仪态和风骨,也爱惜作为读书人以安生立命的坦荡和操守。他流亡避世了近二十年,渐相信自己堪当儿子崇敬的榜样,同时,也欣然于自己功德多年,造福饮马镇一方百姓。
只是在这一瞬间,一个简单的名字,竟让那曾经意气风发,一时无二的常大祭酒不禁决眦颤栗,感受到了一种肝胆欲裂般的痛,一种足以泯了心头活念的伤。
适才古井无波的大祭酒顿时失神落寞得宛如一个落魄流离的乞丐,一如他当年丧妻之时。
“臣,罪该万死!”
常衡逐字道,竟让唐逍感到一种铿锵无力的悲然。
是对波澜岁月的铿锵,是对无情宿命的无力。
“师傅说他不怨你,陈国为唐所灭乃大势所趋,哪怕大人您公然归降于唐,他都不会杀您,八拜之交嘛。”
唐蝶听得见唐逍的声音,即使彼此距离再远十丈依旧清晰。对于半岁老妖交代的任务,她也不甚清楚,此时闻得此人是师傅昔日的八拜之交,难免讶异。
一国太子的八拜之交,世间又有几人堪当?
唐逍寒声接道:“只是常大人,您向唐军密报陈先皇之逃亡行踪,致陈皇室一族尽灭,陈皇于汉州五马分尸后被抛江,陈皇后为唐丞相纪坤凌辱后自尽,皇嗣半数当场活埋,半数卖做豪阀家奴。真是绝了我师傅不杀您的理由啊!”唐逍稍顿又戏谑道,“自古八拜之交,还看您常大祭酒啊。”
常衡老泪纵横,嘴唇竟已抿出猩红;“臣万死难辞其罪,先皇太子皆待臣以大恩,臣没齿难忘。只恨那纪坤以吾妻母相胁,叫吾忠孝义难全矣,难啊。”
“大人,不必为难,您已到时辰去见先皇。”唐逍的任务是杀人,当然不会给人自杀的机会。常衡不想死,当年他舍不下自己的妻子,而今也放不下自己尚未长大的孩儿。
《广陵散》的曲子已罢,常衡与钟望双目相视,曲已终,人散否?
钟望神情悲戚,只是在唐逍的注目之下全身僵直,寒毛直立竟似被掐脖颈一般,小脸涨红却道不出一个蕴含了无限惊惧与不解的“爹”字。
“老夫,斗胆请少侠饶犬子一命!”常衡艰难地从口中挤出一句话,周身为唐逍外放的滔天杀气所挟,虽尚未真正出手,却足以摄人心魂。
这是一个合乎情理的请求,自然在唐逍的意料之内。
“我可以不杀他。但请先生赐教破南疆圣蛊之法。如若不错,先生乃南疆大族之子弟。”唐逍语气平静,只是常衡额上的冷汗却在烛火的映衬里下坠地有些急促。
这一解堪当孩子一命吗?
“荒木落蝉蛊?”常衡有些目眩,南疆奇蛊众多,育蛊之术大多又是不传之秘,任自己学识渊博又是南疆世家大族出生,一时也难有应对之策。
何况这“荒木落蝉蛊”,当之无愧问鼎南疆的五大奇蛊之一,诚不是自己轻易可以揣测破解之法的。
常衡眉头紧锁之际,只见那蒙面的年轻男子缓缓摇头道:“却非那荒木落蝉蛊,是同为‘五大奇蛊’的天母灵元蛊。”
“天母灵元蛊!”
如要给那让世间武夫争破头的奇珍异宝立一个排行,那“天母灵元蛊”必然可进榜单的前三甲。只因这天母灵元蛊可吸纳月华之灵而反哺蛊师,令蛊师功力大进,可谓夺天地之造化。
只是这“天母灵元蛊”需以蛊师之血而喂之,而这奇虫也只能反哺育其血之人。
南疆的穆岳族传承这枚天底下独一无二的“天母灵元蛊”已逾千年,炼化这枚奇蛊的大能赫山是此族千年前的传奇强者,他不仅振兴举族,独步天下,并以此蛊的逆天反哺能力实现了千年不衰的家族传承。
“穆岳族”历代血脉最为返祖的子弟有可能继承为“天母灵元蛊”育血的资格,血脉之力愈强,反哺后将收获到的功力亦愈精纯浑厚。
千年来一直有蛊师尝试炼制天底下第二枚“天母灵元蛊”,只恨这练蛊之法虽有保留,那蛊虫却是早已绝种,这千年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天母灵元蛊”亦成了“穆岳族”壮大至今最大的底蕴。
“穆岳族的天母灵元蛊被人盗了。”唐逍一席话惊得常衡有些咋舌。
从南疆第一望族的手中盗走其镇族之宝,这简直是匪夷所思的,出身自南疆大族的常衡自然非常清楚“穆岳族”的强横实力,延绵千年的家族底蕴当真是难以估量,想窃走其重宝光靠逆天的武道修为仍不够的,准确的情报,滴水不漏的计划都是缺一不可。
因为这世上除了手持“浊颜刀”的大唐始皇李煜极,没有第二个真正天下无敌的人,谁也不行。
“谁能盗走重愈五百斤的天母灵元蛊?”
唐逍笑了,虽然蒙着黑巾但常衡还是真切地感受到他笑了。
“江湖上多传言是半岁老妖所为。”
“所以,到底是何人所为呢?”常衡不言便知是另有其人,如若不然,唐逍也不会无聊发问。
“这就不是先生的事情了。您只要知道,等待此人的,是和您一样的结果。”
“闲人即使盗取了这‘天母灵元蛊’怕是也无法纳为己用。”
“不错,敢盗此蛊的当然会不是等闲之辈。能成功在‘穆岳族’盗走重宝的更是一等一的高手,何况这个人不仅盗走了‘天母灵元蛊’,还掠走了‘穆岳族’的当代圣女,传闻是百年来血脉最精纯的一代。我不瞒先生,我杀不了盗蛊之人,除非他在蛊内,先生明白了吗?”
“阁下要的是短时间内灭杀天母灵元蛊之法。”
唐逍看着常衡,空洞的眼神里偶尔有点点金芒闪过,暗道此人果然不简单,从他能脱口道出“天母灵元蛊逾五百斤”之际,唐逍就加深了对他的钦佩与忌惮,要知道光是一个天母灵元蛊的重量,便是“往生门”下多少精英以血汗尸骨探来的秘报。
天母灵元蛊作为南疆的至宝,五大奇蛊之一,穆岳族的秘辛又有几人得以见其真容。而这个旷世隐居多年的读书人,竟能脱口而出,怎叫唐逍不惊。
“阁下想诛此蛊,可用阳火之毒。天母灵元蛊好食月华,其本身堪比月华之精,而尤畏火毒。阁下若能寻来至阳至毒之物,或可诛此虫。若人在蛊内喂育其精血势必与蛊虫血脉相连,蛊亡,人即死。”
“何处可得那至阳之毒?”要不是师傅吩咐,唐逍真有些舍不得杀常衡了,有这个学识渊博到可怕的谋士存在,往生门的碟子真不知可省下多少性命去刺探情报。只能唏嘘,可惜。
“向南,三百里外的炽龙眼,洞穴里的千涅白蛇应还在,其毒液堪称世间至阳之火毒。”
“谢先生。”
言尽于此,唐逍起身,烛台上的明火已在弹指间被灭去了,屋里忽然漆黑一片,同时安静得好像没有人在呼吸。
常衡已经死在了椅子上,青衫上沾满了猩红的鲜血,后心处那一个小小的血洞见证了他全身唯一的致命伤,一边水壶里,依旧茶水滚烫。
唐逍也走了,他轻轻地拍了拍常衡的胸口,在常先生的耳畔留下最后一句:“晚辈今日只是代尊师来问问前辈的良心。”
再后面一句“走吧”,唐蝶明白,那是他对自己说的。
钟望的视野停留在灯熄的那一刻,从此,他或许便再也见不到光亮了。
唐蝶攥在手里的叶子一共有四片,在唐逍震碎常衡心脏的刹那,有两片树叶便如凌厉的利刃一般刺入钟望的双目,不偏不倚,难分血泪。
又有两片树叶侧旋而至,钉入其脚踝内,精纯而磅礴的内力在承载了叶片十丈远的飞旋后,竟轰然炸裂,钟望双脚经脉血肉俱为那微小的碎叶所冲撞割裂,而后径直栽倒不省人事。
“我说过,不希望你插手!”
唐逍的语气并不冷漠,而唐蝶却知道他是真的生气了,她就是知道的,没来由却无比的笃定,所以只一刹那便哭红了眼睛。
唐蝶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多善良可人的好女孩,她从小就是个受尽疾苦炎凉的怪姑娘,所以世界上的很多事,对于她来说,那么多应该与不应该,更多的只有愿不愿意。
正是那么多生无可恋的过往,才成就她作为杀手最好的资质。
只不过,即便最如同人间般炼狱的日子,那个叫唐逍的男人都曾陪她一路走过,让她渐渐变得彷徨了,彷徨自己在另一个人心里的位置。
她是一个杀手,她比谁都明白心的位置,只是当她彷徨的时候,就不知道自己的心在哪里了。
泪水夺眶而出的时候,好像比笑更美,只是唐逍的眼里还是不加掩饰的遗憾,因为他比唐蝶更明白拥有一个可怕对手的意义,却也立马安慰道:
“我知道那个孩子极赋武道天才,常衡再如何掩饰也瞒不过你我的眼睛,但我不希望你因为想护我,而毁了那个孩子。可我是唐逍嘛,会怕被人复仇么?唐朝的唐,消亡的消,师傅从前喝醉了酒给我起的名,后来你非说消字太晦气,让我改成逍遥的逍。师傅当场就生气了,说这可让大唐逍遥了,我说我听师妹的!哈哈,可把我们师傅气得直发抖不是。”
被往事勾起了回忆,仿佛已被淹没在黑夜里的唐蝶终是破涕为笑道:“你让师傅把屁股都打烂了,师傅下手太狠了,你可有半旬都没能下得了床。”
只是唐蝶说着说着,泪珠又像断了线的珠子般滑落在精致的小脸上,呜咽道:“后来,你就答应他,将来刺杀纪坤和唐始皇李煜极,你真的疯了。”
“我的命,是他的。完成他的夙愿,我才有资格为自己而活。这世上的高手天才,成长起来哪有杀起来快,与他们的每一次交锋,都会是我刺杀李煜极的手段和财富。”
唐逍不是神,没有人相信手持“浊颜刀”的李煜极可以被击败,唐逍也不相信。所以既然无法正面击败,刺杀或许是错误的,却是唯一选择。
“你知道的,我会变强的很快。”唐逍宠溺的揉了揉唐蝶柔顺的短发。
“嗯,那你不怪我多管闲事了嘛?”
“大当家的,自您从王地主家把我救下之后,我有啥事是您管不了的?”
“是女侠,我是从奴隶主那儿买的你,哪里来的王地主?笨蛋!”
“是是是,不小心给记差了。一会到了客栈,奴才让小二哥捎五斤羊肉上来给主子压压惊。”
“哼,算你小子懂事!”
……
“等等,五斤羊肉太多了,我才吃不了那么多!五两足够了,别当我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
“奴才冤枉……”
唐蝶在小巷的路上跳步前进着,轻盈得好像可以飞舞在晚风里。
她很陶醉,当自己可以快乐得像一只小蝴蝶。
而唐逍呢,就是她赖以为生的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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