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第 64 章 番外 屿
海,是倒过来的天。
无垠的浮云,漏下浓重的阴影。
我在这里,只在呼吸时想你。
电线划过的视线,
落在没有你的街道,
举一世日光,倾我倾城。
无效投递的素笺,
从现时的我,投递到往昔的你。
我已苍老,而你,仍是年少。
徒劳寻觅你赐予我的誓言,
丢失的,岂止一张薄薄的便签。
曾也拥有过,最璀璨纯真的梦。
在隙屋里怀旧,谁也不知,
曾经来过的恋人,曾经十指相缠的手,
最终,只化为时间浪潮里覆灭的凝望。
记忆被洪荒拉得绵延细长,
一如它让我们的爱情一日花开,
也让我们的童话在光阴的磨蚀中终于摧枯拉朽。
当我苍颜白发,垂垂老矣,
我相信我还会清晰地记得你缱绻的眉眼,
日光岩头,黄昏微光中覆上来的,最最温柔的唇。
夏影,斑驳了归途,
我心底有风,吹荡着,无处告别的足音。
携一瓣馨香而来,
那时光尽头黯淡的花朵。
思念成淹,葬我,以最深的倦冷。
爱如潮水,今夕何夕。
她抵达时,正值日光盛宴,火车轰鸣声外的泡桐倾泻下云层中的光斑。
喧嚷的声响,在无尽的人流声中依次翻滚,她背着帆布包,穿着洞洞鞋,明明都老大不小的年纪了,还打扮像个高中生。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背着沈驰来这里。
兴许是前几天的冷战,一向很容忍她漫不经心态度的沈驰头一次发那么大的火,她只是不愿意毕业后立刻就搬到他的公寓去而已,总觉得……实在太快了。
其实恋爱都已经两年了。都说“毕业后我们一起失恋”,然而她不曾想过分手,前途尽管茫茫,只是她觉得为了沈驰也会留下的。
虽然,最近她其实一直很怀念离城,那个距离上海千里之遥的南方城市。
和上海这个“魔都”不同,离城好像就属于梦境一样,甚至比汐镇,都让她更为牵挂。
她垂下眼,不想承认,只是因为有关那个人的痕迹,尽在那里。
如今,离高一年又一年的少年少女们在那座校园里挥霍着青春,而她要找的,却都已经无迹可寻了么?
今年过年和紫荆一起回母校看贾老师,贾老师刚新婚,整个人容光焕发,还拿出他新婚妻子的照片来炫耀,她微笑着,只听贾老师忽然感叹道,“夏栀都变淑女了啊,真是岁月不饶人哪。”
紫荆推搡着她,贫嘴让她和贾老师交代毕业后什么时候发喜帖。
她几句话遮掩过去,然而忽然之间,一张明信片的一角瞥入眼帘。
熟悉的,刚硬潇洒的笔锋,曾经的少年按住她的手,清冽的呼吸流淌在耳垂之畔,“逸,凡,这么写,懂么?”
所有的记忆排山倒海袭来的时候,惟有拼凑出这三个字,萧逸凡。
“是他?”紫荆看出她的僵硬,探过来,很快猜着了。
“幸好这小子还没忘了我,每年都寄明信片来,”贾老师说,“对了,他好像自己创业呢,他还写今年可能会回离城……”
他……要回来了么。
她扯扯嘴角,萧逸凡,可是我却不会回去了。
沈驰对她那么好,他是高傲的人,和你一样,可他会迁就我。
只是我才明白,原来当初的你,外表温润如玉,内心……却是狠心得,如此残忍。
再没有比你更表里不一的人了。
和初恋告别之后,当她终于有勇气回顾时,才恍然他见她最后一面里,那决绝的眼神的含义。
他可能有非做不可的理由。
他亦是做好了孤独的准备。
只是作为曾经与你相爱的人啊,最无法接受的,是你终究舍弃了我。
尽管,也许你比我更痛。
鼓浪屿的风,合着阳光一起,从他们的星球吹来。
她到轮渡码头时,翻涌的人流差点把她挤下海去。她忽然意识到,距离她和萧逸凡来这里的夏天,已经那么远了。
那个少年曾站在人流稀疏的码头,清晨的光倾泻在他的脸颊上,浮现出一种雕刻的温柔。
而如今,汹涌澎湃的人潮,黑压压得看不清尽头,当船终于靠岸,随着兴奋的人潮声,所有人都往船那里挤去。
她只能被迫地跟随人流而走,像罐头一样被压缩在船舱里。
开船的铃声呼啸而起时,铁栅栏的门轰地关闭,于是整搜游轮简直就像是个流动监狱。
“要拍照的看风景的抽烟的交钱后上二楼啊!”有人那么叫道。
她一怔,忽然有种了然的沧桑感,从海的远处,流淌着,闪耀着,在她的脚底,肆意地浮动。
曾经已逝去,过往不可追。
只是没料到,原来就连我们的回忆之地,也改变得太多太多了。
熟悉的巷道,四通八达,极容易迷路。她却没了初次来的惶惶然,肆无忌惮地随意地走着,买了份岛屿手制地图,拿在手里,雄心勃勃地要把所有地方都走遍。
她最爱的是这里的街牌,可爱的店主们精心绘制的招牌,写上“凤梨酥”“椰子饼”“红豆馅饼”或者是“花式咖啡”“冰沙?奶昔”“F.I.C冰淇凌”,还画上了日式娃娃。
她总是忍不住停驻,自个儿冲着那个招牌傻乎乎地笑。
当然还有各式各样的老房子,绿墙红顶的,白墙蓝窗的,色彩缤纷得让人眼花缭乱。
一个拐角,她仿佛有种指引一般,找到了“隙屋”。
Rd.Longtou292.白色的木板拼成的后墙和窗户,蓝色的边框和店名,低调而精致,她第一眼见到它时就固执地要找到它的正门。
她走进店面,腼腆的小伙子抬起头来看她一眼,却没有说话,她转头看墙上钉住的明信片,隙屋邮政,这里收集了很多盖了邮戳的明信片,于是一点点的痕迹都留在了这里。
她忽然有种冲动,从这里寄一张明信片,仿佛印证着这次独自的旅行。
当夜,她住在一家私人旅馆里,打开窗能看到鼓浪屿的最高处。
这样的时刻,怎么可能不怀念。她想起那个黄昏,覆上来的唇,从此在她心头刻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她就此躺下,仿佛枕着一夜的海涛声。
只是无梦。他已经很久没有入她的梦了。
接下来的几天,她一直散漫而无目的地到处游荡,一个人旅行的好处,就是不用去担心同伴有没有被自己抛下,或者是不是把自己抛下。
她忽然爱上了这种一个人的感觉。
走得口干舌燥时,她一晃就晃进了一家奶茶铺,迎接她的,是一个极其好听的声音:“小姐,要喝点什么吗?”
美男!绝对是花样美男!她定睛一看,而且不止一个,而是一双!
“小姐?”估计是被看多都看习惯了,围着围裙的美男笑得无懈可击。“如果不想喝的话可以看下我们店铺的便签栏哦,很多顾客都留下他们的心愿或留言呢。”
她蓦然一僵。
记忆深处的声音,刺痛了神经。
“诶你无聊不无聊,还写这个?”少年略带不情愿的声音。
“可是这个好好玩!写嘛写嘛!你的字好看你来写。”少女天真烂漫地嘟着嘴。
“写什么?”他举手投降。
“废话,当然是……我们的名字啦。”在他心不甘情不愿地写完后,她抢过笔在他们的名字中间画了个大大的爱心。
“好丑……”她瞪了他一眼,就知道他会打击她。
可是她才不管呢,她还要在爱心下面写“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她不知道她是怎么逃离那个“张三疯奶茶铺”的。
用一个形容词,那就是落荒而逃。
尽管在她努力找的时候,身后的店主好心提醒说,这里的便签一周差不多就要换一次,所以很久以前的便签,是不会留在这里的。
其实她早就知晓,那张便签,已经找不到了。它被她和他,丢失在岁月阴沉的尘埃里面,再也找不回来了。
她忽然觉得倦冷。
沈驰的短信留在手机里,她迟迟没有回。
打开,“对不起,我再也不埋怨你了。回来吧。”
她忽然蹲下,在日光倾城的街道。她孤独的影子,寂静地刻在地上。
枝头投下的花影,还没有凋谢。
都那么久了,她怎么可能不明白,她不爱沈驰,也不会爱上他了。
可是他会低下头来,哀求她不要离开,于是她就心软地无法离开。
她想曾经那个人,如果在离开前对她说一句,“等我回来。”她想她会义无反顾地去等。一年,两年,三年……她不怕的。
可是他没有。
他决绝得……让她无比绝望。
撕扯的痛,是看不见血的,而他,连一个希望都不肯给她。
于是她连等待的理由都没有了。
她终于知道她为什么要来这里了。
低下头,把早已编辑好的回复短信,发了出去。
正在发送……发送成功。
她说,“明天我就回来,我们好好谈谈。”
她想,也许她这一辈子就这样了。
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婚,也许不爱也会产生爱,或许那就是亲情了,只是她太累了。
萧逸凡给了她年少时最绚烂的一段爱恋,从此她便失去了初次萌动的感觉,也忘了,心动,到底是什么。
一个女孩一辈子只有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吧。
她苦笑地想。然后踏上了回去的游轮。
彼时,刚刚通过欧洲的签证的男人迟疑许久,拨了从贾老师那边要来的,她寝室的电话。
“嘟——嘟——”一阵又一阵的空响。
擦肩而过的人,总有一天,会再度相逢的。
第65章 【番外】荆棘爱(上)
一生要有多少次恋爱才能体会到爱的感觉?对姚渺来说,爱,就是常远,而且带着荆棘的刺,刺到深痛,仍不舍放弃,还更紧地,拥抱着它。
姚渺从小就是大大咧咧的女孩子。
她一向鄙视哭哭凄凄动不动就找老师打报告的林妹妹式的女孩子,照她的话说,干嘛不自己找上门去打回来?
她的确是这么做的。幼儿园开始她就带着一大帮男孩四处追追打打,玩男孩子的战争游戏,而且成了“姚司令”,姚渺妈妈有时下班回来,一瞧就瞧见自家女儿带着悲壮的表情向身后几个男孩挥手:“同志们,咱们冲上去,打倒日本鬼子!”
姚渺妈妈见了不觉又好气又好笑,她真不知姚渺的基因是怎么突变的。
姚渺的假小子发型一直保持到小学四年级,才在妈妈忍无可忍的严厉斥责下含泪留长了。
和长发留长的,还有姚渺不得不克制的和从小玩到大的男孩子们的关系,虽然她还是很受男孩子的欢迎。
姚渺升上初中之后,还会有不少男孩子给她写情书,叙述他们儿时的“战斗情谊”,姚渺心想,爱情,难道就是这么回事?她已经见识到了不少娇滴滴地整天只顾打扮和撒娇的女孩子,她鄙视她们,可是暗地里又在猜想,为什么女孩子越倾心于坏小子呢?她的儿时哥们开始在学校周围聚众结帮,和一些更大的男孩一起组成帮派,起威风凛凛的名字,张扬跋扈,根本无心学习。
那些男孩子,比同龄的他们更接近社会。而在姚渺家的附近,这已经成了习以为常的风景。
“渺渺,你记住,你不能和那些人混在一起。”妈妈如此告诫她。尽管那里的学生是无法摆脱帮派的影响的,姚渺就亲眼看到过一个成绩不错的男生被众人打翻在地,仅仅因为他不满打饭时总有人插队。
可是这已经是现实,姚渺生长的环境,和后来认识的紫荆的环境,简直是天壤之别。
姚渺要升上初二的时候,有天她听见隔壁的租房有了住家。
新邻居的到来并未给她带来任何惊喜,恰恰相反,那个面目沉静地来讨掉落在她家院子胸罩的男生,有一张轻易就能让她盛怒的面孔。
常远,他叫常远,姚渺只知道他来自汐村——一个有海有山的小村庄。
因为常远家常常没人做饭,姚渺有时候见到孤零零的少年拿着几个硬币去小摊上买馄饨,有时只是一小碗。
她有时半夜隐约听到常远家吵架的声音,女人的尖叫声,男人怒骂的声音,还有摔门而出的,破涕大哭的声音,搅得她不得安宁。
可是第二天,她走出家门,常远也正好走出来,四目相对,她忽然有点局促,而少年沉默地转过头去,她不知怎么想的,跑上去喊,“常远,你吃早饭了吗?”
她笑颜如花地把两个热乎乎的肉包子分给常远,沉默的少年迟疑了下,她不由分说地塞到他手里,“反正我又吃不完,拿着吧!”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好像……仅仅因为这样做,他就不会对她漠视了吧?
她和他一起走去上学的时候,他总是不怎么说话,而且经常要她一个问题重复好几遍才会应和一声,可是就算这样,她也渐渐了解到他家的情况,以及,他自己。
“为什么……不留在汐村呢?”她问他。
“……总要出来的,还不如早点好。”
“出来做什么?”
“不知道。”看似早熟的少年头一次露出迷茫的表情,忽而又回归坚定,“我想独立生活。”
“一个人?”
“一个人。”他轻轻地说。
那一声里的脆弱,被姚渺捕捉到后,内心仿佛有种破土而出的冲动。姚渺回过头去,沉默的少年正微微仰着头,看遥远的溯空。
那种眼神,她从未再看到过第二个有。
新来的人,到这里都会发现他会成为被一个圈子排斥在外。
而常远,他起初是不容于任何人群的。孤独的少年,沉默的少年,似乎总有一种莫名的韧性,无论谁出言侮辱,他都一言不发。
殊不知,这种沉默的表态,在那些人看来却是最大的挑衅。
于是在一天的黄昏日后,姚渺和常远经过学校后面废弃的工地时,一群男生包围了上来,为首的那个,叫赵刚,算是其中非常活跃的一个,而且经常喜欢用武力来威胁本校学生。
“让开,我们找他有事!”明明是对姚渺说的话,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常远。
“常远……”姚渺见过了这些,不由得有些惊慌,可是常远却对她摇头,示意她先走。
这种时候,并肩作战,只能是一种无谓的牺牲。
明白这点,姚渺只能跑远,跑到心口发痛时,她转身,只瞥见那群人已经围攻上去,而常远的影子,怎么看也看不见。
姚渺听到赵刚他们散去的身影后,才敢跑回去找常远,他静静地跌坐在废弃的围墙边,一股血流从手上蔓延而下。
他身边,有另一个人,姚渺依稀认出,似乎是周边一个挺有名的高中生,很得人心,他手下的哥们都称他,李哥。
“挺有骨气的嘛,你叫常远?”
常远自然没有理他。
“我很看中你,有兴趣,不如来我这边怎么样?赵刚那群人不过是群不会打架的小混混罢了。”
常远轻轻地喘气。
“是男人,就要变强,否则,你只有被别人践踏尊严的份,我不会逼你,但你不妨去打听打听我李哥的名号,成了我们的哥们,你走到哪里都不会有人小瞧你。”
姚渺走下来,向受伤的少年伸出手。
“姚渺。”少年唤她。
“嗯?”
“我是不是很挫?”
她定睛看着他,刚才堵得严严实实的心口又开始隐隐作痛。
她能说吗?那种莫名的心痛……
对于那种生活的诱惑,姚渺是明白的。
在最孤独的少年时期,在最阴暗的世界角落里,这个年纪的少年都需要一个爆发点,需要一个突破口来尽情地发泄。
常远加入了李哥的帮派,这引起了姚渺他们学校不少人的骚动,因为那个帮派属于附近最强帮派之一,而带头找常远麻烦的赵刚,也因此畏缩了好阵子。
姚渺开始纠结高中选校的问题,按照她的成绩,她是有可能保送到市里最好的贵族高中离高的,但比一般高中高了一倍的学费又让她踌躇不已。
可是不管怎样,中考已经迫在眉睫了。
她有时跑去找常远,常远妈妈总是说他不在,她心下有点焦急,又了然,剩下的,只能是拜托常远妈妈转交她的数学笔记。
“呐,常远,你真要走那条路么?”
她忽然有点忧伤,为她,还有为他们模糊不已的将来。
她没有机会问那句话。
有时她放学经过学校周围的街巷,瞥到聚在一起的人,有李哥,她就想里面是不是也有常远?有时她听到废弃的工地里传来叱骂的声音,她就不由自主地去辨认里面有没有他?
常远来还笔记时,她望着完整一看就没翻过的笔记,心里忽然很是酸涩。
她抬起头,“常远,你能不能别……”
别怎么呢?说到底,她也不算他的谁,不是么。
可是沉默的少年仿佛意识到她的感觉,他忽然靠上来,在姚渺还没回神的时候,他就轻轻围拢了她。
他说,“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她看着他,想尽力寻找出一点痕迹。
“我不是学习的料子,只能找别的方法,还是,谢谢你。”他说。
“还有,去离高吧。”
他帮她做了决定。她没有问他,他是怎么知道她的梦想,就是考上全国最好的传媒大学,所以他才说,去离高吧。
那是他不能去的地方。
她以为他们就会这样渐渐疏远了,在离高,她真的见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这里的学生,很少有为家庭条件而担忧的,她也见到那些根本无心学习,却大言不惭地对大家夸口现在大学都是靠钱买的人。
她认识了夏栀,一个如栀子花般单纯而勇敢的女孩,还有乔紫荆,萧逸凡,白筱帆,戚甜,徐翊……很多很多善良而明朗的朋友,姚渺找回了原来的自己,那个……八卦的,爽朗的,能和所有人包括最调皮的男生打成一片的,丝毫不会在乎朋友成绩好坏的姚渺。
夏栀描述她说:“渺渺你,内心简直就是像男孩子一样啊!”
可是姚渺没有告诉夏栀,其实有一个人的存在,会让像男孩子的姚渺,重新变回一个患得患失的小女生。
常远……她好久好久都没再见到他了。
她当然没想到常远竟然是夏栀的竹马,在那次偶尔的邂逅之后,她曾问常远:“你怎么没对我提过栀子?”
常远没有作答,他经常这样,可是这一次,她忽然有点生他的气。
“栀子有交往对象了呢,你知道么。”她装作无意地说。
“……哦。”好像没什么反应。
“你喜欢她么?”
“你什么意思?”
“我是问你有没有喜欢过夏栀!”她放大声音吼他,“你们不是青梅竹马么?栀子看到你受伤那么担心的样子……那你……你们……”
她到那一刻才突然意识到,她的紊乱,她的纠结,她在瞥到常远面对夏栀流露的少有的柔软眼光时不由自主的心惊。
“你怎么了?”他还没问完,她就已经夺路而逃。
常远……你这个混蛋混蛋混蛋!他向来都是迟钝的,就如虞曼旎和他的亲密到了所有人都误以为他们在交往时,他都没有任何的不适,而姚渺清楚地明白,那是因为他真的没意识到他和曼旎的关系有任何的特别。
有时候……他单纯得真是难以想象。
姚渺在日记里写:常远,喜欢你真是好累,可是我却发现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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