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是不是最疼爱你的人 10
大多数时候,我一边等一边看武侠故事,当字迹渐渐模糊,我就会抬头,当我抬头,我就能远远地看见朱芳华。她瘦瘦小小的,胸前抱着一摞书,白衣飘飘,在夕阳的余辉中,向我款款走来。我喜欢她走过来的样子,至今想起来依然砰然心动。她走到我身边,长椅足够两个人保持距离地坐下,但是我们往往会拥挤在椅子的一端,而将另一端完全空出来,很奢侈地任一些书本散落其上。朱芳华有的时候会依偎着坐在我的怀里,有的时候则平躺着头枕在我的膝盖上,她梳着长长的头发,刚刚洗过的头发,像丝一样垂着。
她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是让我给她打理那些头发。有一次,我正缠缠绵绵地摆弄她的那些头发,恰巧她的班主任骑车路过,当即,那家伙一声断喝从车上跳下,吓得我七荤八素魂飞魄散。
但朱芳华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依然将身子伏在我的双膝上,以手支颐,偏过脑袋,镇定地看着她的班主任,眼睛骨碌碌地转着,像白水银里养着两丸黑水银——“宿昔不梳头,丝发垂两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当她的班主任厉声质问她干什么呢,她平静地背诵了四句乐府。她真是顽皮,那是她天性中的顽皮,略带几分叛逆,我喜欢并且欣赏,我不乏幽默感,但是我更喜欢她的那种顽皮——有一种“天然去雕饰”的味道。我那个时候迷恋这种味道,并为此付出巨大代价。因为她把我的这种迷恋当做一种“理所当然”,一旦有一天我稍微怠慢了一点,或者没有注意到她的可爱,她就要不高兴生闷气认为我不爱她了,凡此种种,不可理喻。
不过,我们是有过快乐时光的,图书馆的黄昏,黄昏中的长椅,我们有无数的亲吻和缠绵。
朱芳华爱吃东西,无论是什么,只要是吃,她就会双眼炯炯,兴趣盎然。我们两个公开出双入对以后,就很少再参加“集体活动”。我退出了文学社,我参加这个社团原意是打发寂寞的大学时光,并且暗中盼望能邂逅一个才貌双全的美才女,就像徐志摩早年所喜欢的林徽因一样,但是我很快就失望了,也许因为我不是徐志摩吧,所以我没有在文学社发现什么让我心仪的“林徽因”。
当然我后来知道,如今有钱有教养人家的女孩子已经不像民国时期的那些女学生,会喜欢诗与文学,这些东西已经留给了出身寒门而野心勃勃的年轻姑娘,她们掀起了一轮又一轮身体写作的新高潮,我太没必要用自己的身体丰富她们的性经验。朱芳华原本报名参加了“学生剧社”,但只去过一两次,就没了兴趣。她讨厌扮演别人,尤其是讨厌按照别人的要求来扮演别人。
我们原本是因为寂寞,所以热爱;但热爱使我们更加寂寞。我们远离人群,只盼望着两个人在一起。开始的时候,在一起不是问题,慢慢的我们就发现我们总得做点什么,否则在一起就会吵架。我们尝试过80年代所有的校园恋人能做的一切事情,除了上床。关于这一点,如果你愿意听我多说几句——我们,主要是朱芳华受的教育使她谈性色变,视“婚前性行为”为洪水猛兽,我们为此争论过,但是每当我说服她放弃她的想法时,她就会虎视眈眈地盯住我,一字一句地问我:“你是为了性才和我在一起的吗?”这个问题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当然不是问题,可我认识朱芳华的时候,我才19岁,那个时候,每当她严肃认真板起面孔问我这个问题时,我都羞愧难当。我不能说“Yes”,因为这样的回答等于说我是一个流氓;我只能说“No”,惟有这样,才能表明我对她的感情是高尚的纯粹的脱离低级趣味的。而我一旦说了“No”,那么就意味着我不能要求她什么了。现在想想,假如我们当初在一起,能更多更自由地从事各种级别的性活动,我们也许就不必煞费苦心地在爱河中一边奋力游泳一边拼命回避某些“泳姿”,也就不必费尽心机地寻找一些所谓的“积极有益”的活动来丰富我们的热恋生活。
现在想想,一对热恋中的男女要为两个人在一起做什么而发愁,说出来真有点荒唐可笑——我们是一对热恋的男女,我们如果不能在一起,我们就要想方设法在一起,我们不能忍受分离,哪怕是很短的一节课的间隔,都让我们感到痛苦,为此我们尽量选相同的选修课。可是我们在一起以后,除了搂搂抱抱以外,根本不敢涉足更深的范围。这使我痛苦,我只好提议去做一些共同有兴趣的事情,同时又是积极向上的,符合我们学生身份的。我们尝试过一起去听讲座,但大部分讲座无聊透顶;我们去看展览,冷冷清清的展览馆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很是无趣;去看电影是最普通的选择,但很快我就发现朱芳华的兴趣和我的相去甚远,她喜欢看所谓的艺术电影,就是那种有点伤感、模糊、王家卫式的电影,从电影院暗灯开始一直到曲终人散,始终看不清演员的正脸,镜头摇晃,台词含糊不清,剧终的时候总以为还有下半场。
不过,我们最严重的分歧不在这里,我能凑合着喜欢她的品位,但问题是她无法迁就我的——她拒绝看一切凶杀、暴力、恐怖、刺激的片子。我曾经试着跟她商量,但她认为这事儿没商量。我们摸索了很久,才找到共同感兴趣的东西——食物。很少有女生能像她那样,公开地毫无顾忌地展示自己对食物的热爱,夏天的时候,衣衫单薄,她吃完涮羊肉这类大餐之后,小腹凸起,完全像里面包着一只被屠宰的小羊羔。
我在和温秀玉结婚以后,才发现朱芳华的爱好真是最经济实惠的爱好——她不喜欢购物,连商店都不愿意逛,她进购物中心的最大享受就是坐在那些卖卤煮火烧的地方吃吃喝喝;她也不喜欢珠宝,结婚之后我曾经送过她一根金项链,她只戴过一个晚上,就再也找不到了,她根本就没有花时间找过,那个时候我们住在地下室里,她说反正没有丢到外面去,总会找到。当然,后来在人去楼空以后,搬家的时候,我看见了那根夹在床缝间的金项链。那时候,她已经离开我很久了,她并不知道那根项链我一直保留着;朱芳华还不喜欢化妆,有一次我们走在繁华的商业街上,迎面来一个大嫂,当场指出朱芳华的脸上有雀斑,她殷勤地给朱芳华一张打折卡,说保证能给她一张白璧无瑕的面孔。朱芳华居然恬不知耻地跟人家大嫂说:“我比较喜欢有星空的夜晚,那些雀斑是我的挚爱。”搞得人家张口结舌背过身去骂她有病。
你大概齐应该明白朱芳华是一个什么样的姑娘了吧?她是一个很好饲养的女朋友,经济实惠,很容易就露出她那心满意足的小虎牙,随便吃个煎饼果子就行,如果是肯德基,那就更好了——她的笑容将长时间地凝结在我的眼中,直到我在她黑亮的眸子里看到自己的笑容。她是一个对物质要求不高的姑娘,她很容易感到高兴,只要我带她去吃东西,而且是吃那些很贱的东西。
有一年寒假,她住在学校,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个煤油炉,兴奋得一塌糊涂。那个时候我们学校附近还有自由市场,自由市场的鸡蛋还允许用粮票换,对于朱芳华来说,粮票根本就不值钱,她手里有大把的粮票。我们一起去找农民换鸡蛋,讨价还价,然后骑着一辆自行车返回,鸡蛋挂在车把上,她坐在车的后座上,双手搂着我的后腰,我通常单手扶把,腾出一只手搂住她挨上来的小肩膀。那些快乐的时光,像自行车的铃声一样清脆悦耳。我们在空空荡荡的楼道里点燃煤油炉,煮方便面,卧两个鸡蛋,香味四溢的时候,她的眼睛闪闪发亮,像黑暗中的宝石。她会吧嗒着小馋嘴,一只手含在嘴里,做出一副“馋逼痨”的样子,有的时候,她还会吸溜吸溜地说:“好香哦,香香的。”这个时候,我往往就会表现得像个有大男子主义倾向的粗鲁男人,我呵斥她,要她滚一边去或者把饭盆拿过来:“快点!要不,不给你吃了!”朱芳华哧溜一声就按我的吩咐屁颠屁颠地照办,嘴里还嘟嘟囔囔:“好怕哦,好怕哦。”特像一个小可怜儿,一个小要饭的,生怕我不给她吃方便面似的。
我们真的是有过快乐时光的。那些黑暗的走廊和那些温暖的煤油味儿。
朱芳华喜欢撒娇,尤其喜欢说“恼了”。她说这两个字的时候特别有意思,往往拖着长音,并且配合着一点面部的“小幽怨”。她会说“恼了——”重音全部压在“了”字上,并且一拖拖出二里地去。有的时候,她还会称自己为“小恼逼”或者“小恼儿”,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一旦我们意见不合,她就会说“恼了——”或者“恼恼的”或者“小恼逼不高兴了”,妄图以此引起我的注意。最经常的,比如她说要看电影,我说不,她就会赌一口气坐在一边不声响,如果我在三分钟之内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话,她就开始了——“人家恼了”;如果还没有人搭理,就从“人家恼了”升级到“恼恼的”,我一般要等她升级到“小恼逼不高兴了”,才会过去逗她,不能真让她摔东西啊!即使她摔的不过是书啊本啊这类不容易摔坏的东西。
记得有一次,我看足球,她非要看《大话西游》,号称是跟人家借的,第二天就得还,烦得我要命。我在那儿看球,她就在边儿上“得得得”地叨个不停,我大喝一声“滚”,她先是吓得呆住了,缓过神儿来,就开始收拾东西。我不搭理她,看她收拾,她他妈的收拾到最后让我起来,说要把床单也带走,那是她买的。行,拿走。
哥们儿站着看。最后她收拾了两个大整理箱,家里已经没有什么可收拾的了,我们刚结婚没两天,根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我知道她在等我劝她,我才不呢!我今儿还就看球儿了!她坐在整理箱上开始哭,我心一横——随便,不能惯她这毛病。接着她开始拿出电话本给人打电话,用她所能装出的最甜美的声音给人家打电话——“喂,我是朱芳华啊,你在北京吗?你现在干嘛呢?没事儿,我就是想让你给我帮个忙,算了,你在深圳就算了。噢,明天就回来啊?明天?我看看吧,要是今天能找着别人我明天就不麻烦你了。”中国队踢得太他妈的臭了,我躺在没有床单的床上,连枕头都被收走了,一边接着看我的电视一边全神贯注地听朱芳华的“示威”电话——“喂,还记得我吗?嘻嘻,好久没联系了。对,我前一阵忙。你现在有空吗?哦,家里来朋友了?要我过来?干什么?搓麻?不行不行,今天晚上不行。过两天再说吧。我找你没什么事,随便聊聊,看看你忙什么呢。”
终于,终场的哨声响了,真臭!我把电视关了,躺在床上满不在乎地哼小曲。
“许一军!”凌空一声断喝,我知道朱芳华已经黔驴技穷——哈哈,终于憋不住了。我心花怒放——不过,我也是有斗争经验的,越在这个时候,越要稳住阵脚,我得巩固胜利果实,哪能随随便便让她一声“许一军”我就浑身骨头发酥?
“你给我把这两个箱子搬出去。我不跟你过了!”朱芳华坚持她那愚蠢而顽固的立场,让她逞强——叫骂由她叫骂,我自岿然不动。
见我还不理她,朱芳华忍不住了,冲上来就拽我,我一把将她甩开,接着哼我的小曲儿:“我站在城头观山景……”
“你等着,我找人来搬。”
这次她来真的了。她开始拨电话了,而且开门见山,上来就问人家能不能马上打车过来一趟,还问人家能不能在什么地方借宿。我不能让她这么丢人现眼。我一个翻身,顺手按了她的电话,接着下地边哼着《智斗》边给她把那两个大整理箱搬到了门口。她呆在屋子中央,说不出一句话来。
“小恼儿,你要去哪儿啊?还用我送吗?省得到了地方没人帮你搬进屋。”我已经胜券在握,索性再逗逗她。
她“哇”的一声,一咧嘴就哭了。那架式极具舞台效果,到底在“学生剧社”混过两天,还真像那么回事,雷声大雨点小,一面哭哭啼啼一面摔摔打打:“你欺负人,我可真走了,别拦着我,谁也别拦着我。”但脚底下一点儿不动窝。我走到她身后,一面把她往外推一面说:“没人拦着你,赶紧的。”她忽然耍起无赖来,就势拽着我的胳臂,使出浑身的劲儿,一面往屋里推我一面大声喧哗像个泼皮破落户:“你别拦我,你拽我干什么啊?我真走了,你别拽我。”几分钟前还是一出娜拉出走的悲情剧,转眼就成了插科打诨的港台闹剧。
“谁拽你了?明明是你拽着我,你松手,我不拦你,你不是要走吗?怎么还不走?东西都给你搬门口了。”我知道危险已经过了,干脆再逗逗她,大多数时候,朱芳华都挺好玩的,我说过她天性中有顽皮的东西。
“恼了——;你还不赶紧求我别走?快着点,求我一个,要不,我真的走了!”朱芳华假装恼恼的,她这个时候可爱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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