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危险在悄悄地降临
格桑急着要听打猎的事,对于这些打猎前的事情也不大感兴趣。
才让大叔给我们讲了他以前打野羊的故事。那个时候,野山羊是主要的打猎对象,体型大,有两百来斤。大一点儿的野山羊,光脑袋上的角就有十多斤重,这种羊也叫大头野山羊。人们把大头野山羊的头砍下来,等肉干了,烂掉了,变成白骨以后,拿出去卖很值钱。我这才想起来,在大草原或是荒滩上经常看见的玛尼堆,石堆边常会堆起一个硕大的羊头骨,那应该就是大头野山羊的头骨了。
每次打野山羊都要天不亮进山,如果等太阳照满山坡,野山羊就会撤走了,打不到了。野山羊的嗅觉很灵敏,人不能站在上风头,风会把人的气味吹下去,野山羊就会逃跑得一只不剩。才让大叔说,那一次,他打到了两只野山羊,太大,没办法背下山,就只好找了个山脚下的人家帮忙,用牦牛帮着运下去。临走,砍下两只野山羊的头,送给了人家。
格桑听得不过瘾,他想听当时是怎么打的,怎么瞄准的,又是怎么开枪的,羊又是怎么死的,死了之后挣扎了没有。他的心思完全放在了打猎这件事上。
才让大叔无奈地笑了一下,告诉格桑:“那时打猎是为了生计,可现在不同了,国家也不主张打猎,不是说要保护野生动物吗?你怎么就喜欢这些打打杀杀的事?还是少杀生的好啊!”格桑说:“练枪法嘛,就是出去打打野兔子,以后我还要像阿哥一样去当兵呢!做个神枪手,不会打枪怎么当神枪手?”才让大叔笑着摇了摇头,说:“野兔子可不好打,没听说狡兔三窟吗?”格桑脾气倔上来了,说:“反正我就是要去打,我要练枪法。”
我觉得好笑,没想到格桑这小子对枪竟然也像我当年那样情有独钟,将来他一定会是个神枪手,不冲别的,就冲这股子倔强劲儿和对枪的强烈兴趣。我的预料没错,后来格桑真的成了一名神枪手,对枪的熟练和精通几乎不在我之下,和黑子的神技都有一比。
才让大叔说起以前打猎杀生的事情,很是有些忏悔,他一直有种想法,就是自己杀生太多,所以老婆才会早早地就病死了,是老婆为他所杀的那些生灵顶了命。格桑还要缠着往下问,想听更多一些打猎的事,我看出让才大叔的神情有些不大对劲,就制止了格桑,告诉他:“要练好枪法不是听就能听会的,得出去实际操练。大叔也累了,我们回去吧,哥明天带你出去练枪法。”
格桑兴奋地跳了起来,连呼万岁,兴高采烈地跑回帐篷里作准备,他把枪拿出来擦了一遍又一遍,又准备子弹和火药。我完全不知道,在我去日喀则看病的这段时间,这小子不知道从哪儿搞来了一大罐子火药,竟然还有雷管和导火索,装备倒也齐全。
在我的威逼询问之下,格桑才告诉我,是他偷偷用一只羊和过往的牧人换的。那些人有火药,还有枪,本来想再搞支枪的,阿爸不许,说家里已经有一支了,就只要了一袋子子弹。
第二天,我如约带格桑出去练枪,本来想让大黑留在家里看守羊群,因为毛毛走了,现在大草原上就剩下两只獒了,并且大黑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带出去也怕有个三长两短,那怎么对得起大黑。
可多吉大叔坚持要让我们带大黑一起出去,他说怕有危险,我说:“不行,大黑肚子都那么大了,她现在需要休息。我们就在附近的山坡子上走走,天黑就回来。”多吉大叔这才点头答应,其实他心里也担心大黑,但又放不下我们。大黑知道我们要出去打猎,就拖着个大肚子走到外面送我们。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大黑舔舔我的手,这已经成了我和大黑之间的默契,我和大黑就是用这种无声的方式互相交流着,互相感动着。
“走啦,走啦!”格桑急不可待地催促,我最后抱了抱大黑,这才离去。
我们绕过一个山坡,格桑说:“走远点儿,有人住的附近,兔子都特别精。”谁知就这么越走越远,绕过了两个山坡,天色都中午了,前面出现一条河,格桑说饿了,要先吃东西,就掏出包里的羊肉干递给我,我望着那条清粼粼的小河舔了下嘴唇。
我怎么以前就没想起来捞鱼吃呢?天天吃羊肉,吃得我都快长出一身羊毛来了,这个时候看见一条河,脑子里猛然就冒出个捕鱼吃的想法来。格桑问我干吗老咽口水,就把水壶递给我。我问格桑:“吃过鱼吗?”格桑说:“没吃过,好吃吗?”我故意引诱他,咂着嘴巴,连声说:“好吃,好吃得不得了,真是人间美味呀!”格桑就舔舔嘴唇,小声说:“我们藏族的规矩是不准吃鱼的,吃鱼犯大忌,不光不许吃,连捕都不可以,要是阿爸知道了,肯定要骂我。”
我一听格桑似乎不太赞成的意思,他可能是不想吃鱼,但是又觉得好玩,情绪就有些低落。但是我实在想吃鱼,就说:“那我自己吃喽。来,把装备都拿过来,大哥今天教你做简易的炸弹。”
格桑一听是和当兵有关的东西,就兴奋起来,羊肉也不吃了,把装火药的包递给我,兴致勃勃地看着我。我从包里摸了半天,摸出个罐头盒子,那是格桑和人家换来的,我把罐头倒掉,往里面装了一些较细的沙土,然后放进火药和雷管,埋好导火索,最外面又填了些粗大的沙粒和碎石,最后把罐头盒子固定紧实。
格桑问:“放那些沙粒石子干吗用的?”我不回答,反问他:“霰弹枪见过吗?知道霰弹里面的那些小弹珠是干吗用的不?”格桑恍然大悟,说:“哦,我明白啦!”
我随便挑了个水草丰富的地方,把简易炸弹点燃,扔了过去。
罐头盒子在水里爆炸了,我看见水底的鱼被炸得翻滚,急忙拉着格桑往下游跑,然后脱了鞋子,挽起裤脚,站到浅水里捞鱼。格桑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他很新奇,感到十分有趣,就把裤子卷到大腿根处,跟着跳进河里。秋天的河水很凉,冻得人打哆嗦。
我捞了几条炸得翻了肚皮的鱼,跳上岸来,告诉格桑:“那些鱼很多是被水流打晕了,过会儿它们就会游走。够吃的就行,天不绝人,人也不绝天嘛!”
“天不绝人,人不绝天!”这话是我从央金那里学来的。我发现,大草原真的教会了我很多在闹市里学不到的东西,除了人情世故之外,更多的是一些返璞归真的自省。格桑坚守着规矩,不肯吃鱼,只是觉得好玩,他把鱼一条条捞起来,然后又放走。我不准备烤鱼,觉得太麻烦,就切生鱼片吃。
藏族同胞们也习惯吃生肉生食,只是不吃鸟、不吃鱼。格桑坚持不肯吃鱼。
我们玩了一会儿便收拾好东西,往山坡那边走去,我也不知道翻过了几个小山头,最后我们在一处草坡下卧倒。格桑说:“我发现前面有兔洞了,咱们等会儿,兔子一会儿就跑出来了,它们在洞里待不久。”
卧倒,隐蔽,守候,瞄准,开枪,猎物在枪声中倒地,脑门上的弹孔汩汩地往外冒血,这是我曾经做过的事,也是我最熟悉而热爱的事。现在,我静静地卧在草丛中,似乎又体会到了从前的那种感觉。
我教格桑,该如何利用身边的资源巧妙地隐藏自己,把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静候,等待,直到猎物出现,然后在合适的时候扣动扳机。一旦开枪,就决不容失手,因为对方不会再给你第二次瞄准的机会。
格桑不愧是一个天生的枪手料子,虽然他现在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但我和他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很认真地听,并且做得非常到位。最难得的是,他竟然可以一直趴在哪里,死死地盯着前方,纹丝不动,就像是大草原上的一根草或者一块石头。
枪在格桑的手里,兔子们的生杀大权也就被格桑操纵着。我翻过身,出了口气,看天上飘过的一片片白云,想着以前我挎着心爱的狙击步枪在丛林中穿插、隐蔽,我是多么怀念曾经的那段幸福时光。也许,有人觉得在部队的生活和训练是痛苦的,但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无比的幸福。
我仰面躺在大草原上,心里很难受,想着簸箕他们,心里就难受得想落泪,只有热爱当兵又当过兵的人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只有他们才不会因为我哭鼻子而笑话我。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大黑,还好,现在还有大黑能劝慰我,或许她现在正在远远的地方朝我这边守望。我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突然,枪响了,我打了个激灵,急忙问:“死了吗?”
我习惯于问“死了吗”而不是问“打中了没”,因为,真正的枪手一出手就是毙命,猎物只有死这个选择,而没有打中了却可以逃的说法。
格桑显然还太嫩,他不服气地说:“竟然跑了,我明明看到打中了它的后腿,怎么还跑得了?”我就笑骂他:“真笨,打脑袋,懂吗?选致命的地方打,一出手,就不能再给对方逃跑的机会。如果你是个战士,刚才瞄准的是你的敌人,你不打死他,现在,他已经扑上来掐紧你的喉咙了!”
虽然我不喜欢炫耀自己,一旦脱离了部队,我就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更接近于现实中的普通人,但还是忍不住要教训格桑几句。格桑很认真地点点头,然后骂自己笨蛋,他很好学,有时候甚至会厚着脸皮提问,尤其是对于枪这种东西。我突然有些后悔,格桑是一个天生的枪手材料,我不知道这样教他,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格桑已经朝着兔子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我也跟了过去,发现前面有一个兔子洞,然后在不远的地方又发现了几个洞口,看来,人们所说的狡兔三窟果然不假啊!我不知道哪个是真洞,也不知道兔子藏在哪个洞里,这一点,格桑就比我精明多了。他告诉我:“假洞一般都是死洞,挖得也不深,掏一下就知道了。”我奉劝他:“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就这样用手掏?”
格桑找来了一根细树枝,往洞里捅,捅了两下,告诉我:“这是个死洞。”然后就又去捅别的洞。他正在做这些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到身后的草在动,不是风吹的动,而是猎物跳过时带起的风,风吹得草在响,我连头都没回,就喊:“格桑,兔子跑了!”
格桑急忙回头瞄准,一只断了腿的兔子仍然拼命地在跑,但跑得不快,跳得也不远,断腿给它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格桑一脸杀气,天天没事就抱着枪练瞄准的功夫终于没有白费,他扣动了扳机,竟然一枪打中了兔子的脑袋。
砰的一声响,兔子在半空翻滚了一下,就跌到了草丛里。格桑高兴地跑过去,把猎物带回来给我看,虽然这种子弹的威力不大,但毕竟兔子个头很小,脑袋已经被打得稀烂,血糊糊的。对于兔子这种看起来可爱的小动物,我有些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就转过了头。枪法是我教格桑的,但在此时,我又从心底里感到后悔,我真害怕,害怕将来格桑会变成一个厉害的杀手,他对枪的天赋不是一般的人能拥有的。
开了枪,见了血,格桑竟也像只獒一样被激起了更大的斗志,他提议:“我们再走远一点儿,去打大猎物!”
我看了看天色,说:“不行,都走了这么远的路了,再往前走,天黑前就回不去了,你阿爸会担心的。再说,也真的不安全,大黑又没一起来,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就那支土枪,可不一定能保我们两个人周全。”
大草原上危机四伏,特别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虽然豹啊熊啊什么的我也担心,但我最担心的还是夜晚草原上的狼群。因为人毕竟只有两只手。
被激起斗志的格桑雄赳赳、气昂昂地往前走,他左手提着猎物,右肩上高高地挎着那支土猎枪,我不好给他泄气,只好先跟过去看看,然后找个时机,劝他回去。我想错了,时机已经与我们擦肩而过,但我还没有觉察出悄悄降临的危险。一群狼,已经悄无声息地跟踪了我们很久。
狼和人不一样,它们独特的爪部结构可以在行走的时候不发出一点儿声响,它们神出鬼没的作风更让人无法揣测行踪。我承认,我对狼这种动物还很不了解。狼群就像是一群移动的狙击手,一边跟踪,一边变换着位置,盯梢,跟踪,再变换位置,最后挑选个合适的时机下手。
我们闯进了一片林子,因为格桑要打大猎物,树林子里的机会显然要大得多,动物们也知道寻找自己的掩体,大草原上处处充满杀机,林子里太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我说:“格桑,回去吧。天色不早了,再走也不一定碰得到大猎物,越走越深,也不安全。要不,咱们先回去,明天再来吧?”
格桑被扫了兴,有些不开心,他还是坚持要打一只属于自己的大猎物,好向我证明我所教的他已经学会了,他也是个草原上的神枪手。我还想再劝他的时候,格桑冲我摆了摆手,示意噤声,我发现前面树林子里站着一头水鹿。水鹿常常是小群体活动,夜行性动物,白天隐藏在林间休息,黄昏开始活动,最喜欢在水边觅食,因为善游泳,喜欢泡水,所以叫“水鹿”。我所知道的是,水鹿这种动物感觉十分灵敏,常常能预感到潜在的危险,性子机警,最善奔跑,一旦被它发现有危险降临,一眨眼就可以跑得无影无踪。这头水鹿可能是落单了,也可能是奔跑的时候受了伤,行动有些迟缓,站在林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它的同伴。
格桑很聪明,对于我所教他的知识竟然可以活学活用。他躲到了一棵树后面,用密密的树枝做伪装,将枪管从枝叶中悄悄地伸出去,瞄准那只水鹿。
我觉得这头水鹿很可怜,脚受了伤,又落了单,同伴不见了,自己孤零零地站在林子里发呆。天色慢慢暗下来,林子里危机四伏,野兽们都会跑出来觅食,这头落了单的水鹿很可能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不建议格桑猎杀这头水鹿,水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且,我也不希望格桑因为捕杀的快感而变得越来越倾向于暴力。
水鹿还在左顾右盼着寻找它的同伴,它还不知道有个拿枪的小猎手已经盯死了它。格桑已经悄悄地作好了准备,他扣动了扳机。但是,水鹿命不该绝,格桑扣动扳机的时候,水鹿好像察觉出了什么,正掉转屁股往旁边看,这一枪本来应该打在水鹿的脑袋上,可却偏偏打中了水鹿的屁股。
砰的一声枪响,水鹿的屁股上烂了一个洞,鲜血汩汩地涌出来。格桑正准备再补第二枪,与此同时,树林子里哗啦一片响,窜出七只狼来,其中有一只断了半片耳朵。我认得这狼群,格桑也认出来了。那头被我们放生的小狼已经长大些了,体型越显强壮,第一个扑了上去,张开锋利的牙齿,向水鹿的屁股上狠狠地咬去。小狼这一口原本是要咬水鹿的咽喉,但是水鹿也知道大难临头了,屁股上又中了一枪,就急忙闪躲,脖子一甩就躲了过去,用自己的屁股顶住了小狼的大嘴。
虽然水鹿的屁股上被小狼狠狠地撕咬下一片肉,但也总比咽喉被咬断要好得多,水鹿奋力挣扎,但是于事无补,其他几只狼已经蜂拥扑上,将水鹿团团围住。七只狼分别咬住水鹿身体的不同部位,水鹿在挣扎着,用力扭摆自己的身体。狼群死死咬住猎物不松口,在半空中翻腾着,狼爪一抓到水鹿的身体,就死死地抓紧了不放,水鹿的挣扎无疑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痛。
我看见那只长大的小狼突然松开了嘴,绕到前面,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水鹿的咽喉,水鹿还想做最后的挣扎,却已经是有心无力,被狼群扯倒在地。水鹿还没有断气,七只狼就开始一起分享捕来的猎物了,它们分别咬住属于自己的那块肉,然后狠狠地咬下来,吞进肚里,更残忍的是,水鹿还能低低地嘶鸣,侧着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地被狼咬下来吞掉。
这无疑是人间最残忍的事了,我有点儿看不下去了,格桑却看得津津有味,他小声地告诉我:“阿哥,你瞧,那只长大的小狼!”
我问:“怎么了?”我知道是那只小狼。
格桑饶有兴致地又观察了一会儿,很有把握地说:“将来这头小狼一定会成为这队狼群的首领。你看,那只头狼抢到的是水鹿身上最好的一块肉,别的狼都不敢和他抢,只有那只小狼敢。而且它很凶猛,又是公狼,将来终有一天头狼要老去,小狼很快就会取代那只头狼的位置。”
“哦,是吗?”为了保证两个人的安全,我一直在观察头狼和其他几只较有实力的狼,这时才观察起小狼来。格桑说得没错,那只小狼的确十分凶猛,刚长出一点牙的时候,它就敢从大黑的怀里抢羊腿,现在长大些了,就已经有胆量和头狼争抢食物,等以后成年了,就会更了不得。它现在的胆识足够,只是体力和威猛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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