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妈,我信你
胡丽丽咬着嘴唇,指头绞在围裙的系带上,搅了好几圈。
“我不变更。”
她抬起头,眼圈红,声音却稳了下来。
“妈,我信你。”
夏文瑾没再多说,起身去厨房把灶上温着的粥盛了出来。
“吃了早点睡。”
那碗粥胡丽丽喝得干干净净,连碗底的米粒都用舌头舔了。
——
沈秀梅的离间计没成,但她不死心。
接下来她换了个路子——不从胡丽丽身上下手了,从陈立冬身上下手。
陈立冬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眼红。别人有啥他也想有,别人挣了钱他就觉得那也该是他的。前世胡丽丽在纺织厂年底拿了个先进工作者的奖金三十块,陈立冬知道了立刻上门要走二十。
现在饭店一个月净利润八百多,这数字传到陈立冬耳朵里,效果堪比一桶汽油浇到了炭堆上。
沈秀梅添的那把火叫什么呢?
“立冬,你妈把店写在自己名下,不让你媳妇当老板,你不觉得奇怪吗?”
陈立冬还真觉得奇怪了。
“你想想,一个月挣八百多块,谁挣的?你媳妇。谁花的?你妈。你呢?你什么都没捞着。”
这些话,沈秀梅说的时候语气轻飘飘的,像在聊别人家的闲事。陈立冬听完了,嘴上说“没那回事”,心里的账簿已经哗哗地翻起来了。
他开始频繁回家了。
不是为了看胡丽丽和琴琴,是为了在夏文瑾跟前转悠,旁敲侧击打听饭店的经营情况。
“妈,生意挺好的吧?”
“还行。”
“一个月能挣多少啊?”
“不够你花的。”
“我这不是关心嘛……妈,要不我也去帮忙?”
“你会什么?切菜你切手指头,炒菜你炒糊锅底,端盘子你还没琴琴稳当。”
“那我管账——”
“你识几个字?”
陈立冬被怼了一圈,铩羽而归。
但他不死心。
有天傍晚,夏文瑾不在家,陈立冬拦住了刚从店里回来的胡丽丽。
两口子在过道里说了半个多小时的话。
隔壁王婶后来跟夏文瑾学的——陈立冬又是认错又是保证,说什么以后不跟沈秀梅来往了,说什么要好好过日子,说什么当初都是鬼迷心窍。
末了说了句:“丽丽,你让妈把店转到咱俩名下呗,一家人不用分那么清。”
胡丽丽的回答是两个字:“不用。”
陈立冬急了:“怎么不用?那是咱家的店——”
“那是妈的店,不是咱家的。”
“你说什么?你辛辛苦苦干活儿,店是你妈的?你就不觉得亏?”
“不觉得。”
“胡丽丽,你脑子被驴踢了?”
“你才被驴踢了。”胡丽丽推开他,进了门,反手把门关上了。
陈立冬在门外站了五分钟,踢了一脚楼梯扶手,下了楼。
当天夜里没回来。
第二天也没回来。
第三天,消息传回来了——陈立冬去找了律师。
陈立冬找的那个律师姓程,三十来岁,皮包公司出来的,专接这种家务事,收费便宜,胆子不小。
程律师给陈立冬出了个主意: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重点——饭店。
理由倒也现成:饭店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开办的,胡丽丽是实际经营者,即便法人不是她,但投入的劳动、资金来源、经营事实都指向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招狠不狠?狠。但有个致命的前提——他得证明饭店的启动资金来自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点,偏偏证明不了。
因为钱是夏文瑾出的。
四百多是夏文瑾卖电视攒的提成,两百是跟魏大壮借的。每一笔都有出处,有单据,有魏大壮的借条。跟陈立冬半毛钱关系没有。
至于胡丽丽的劳动投入——对不起,她有劳务协议,按月领工资,是雇员,不是合伙人。
这套设计,夏文瑾早在开店那天就埋好了。
——
陈立冬的离婚起诉书递到法院的时候,胡丽丽正在店里切藕片。
传票是下午两点多送来的,送达的法院干事骑了辆自行车,问了三家铺子才找到“丽丽家常菜”。
胡丽丽接过信封,拆开看了一遍,手里的刀放到砧板上,走到后门,蹲了下来。
夏文瑾跟过去。
“看完了?”
“看完了。”
“哭不?”
“不哭。”
胡丽丽的声音干干的。
“他要分这个店。”
“分不走。”夏文瑾蹲到她旁边,“我跟你说过的,这就是为什么不写你的名字。”
胡丽丽仰起头,盯着后门上方那片脱了漆的门框看了好一会儿。
“妈。”
“嗯。”
“谢谢你。”
夏文瑾拍了拍她的膝盖:“别搁这儿谢来谢去了,前面还有两桌客人等着上菜呢。”
胡丽丽“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站起身,拍拍裤子上的灰,拿着刀回去继续切藕片。
——
开庭那天是个阴天。
雾川县人民法院的小法庭,冬天不开暖气,铁皮暖壶里倒出来的水是温的。
原告陈立冬,穿了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皮鞋倒是擦得锃亮——八成沈秀梅帮他打理的。程律师坐在他旁边,翻着一个牛皮纸袋子,里面装了厚厚一沓打印材料。
被告胡丽丽,穿了身干净的蓝色工装,头发扎成马尾,素面朝天。
她没请律师。
夏文瑾帮她准备的材料,装在一个文件袋里,一共七份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夏文瑾的出资证明、魏大壮的借条、胡丽丽的劳务协议、以及——
一份陈立冬和沈秀梅的照片。
照片是夏文瑾托人拍的。不是偷拍,是在新街那家馆子门口,大大方方地拍的。两个人勾肩搭背进门,沈秀梅挽着陈立冬的胳膊,比亲媳妇还亲。
拍照片的是王婶的儿子小王,在照相馆当学徒。夏文瑾给了他五块钱,小王蹲在街对面的电线杆后头等了两个钟头,按下快门的时候手还抖了一下,好在人脸是清楚的。
审判员姓宋,五十来岁,戴着副金丝眼镜,翻着材料的速度不紧不慢。
“原告,你诉求是什么?”
程律师站起来,清了清嗓子:
“审判员,原告陈立冬请求与被告胡丽丽解除婚姻关系,并主张对位于新街十七号的'丽丽家常菜'饭店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https://www.xdianding.cc/ddk28264545/60008131.html)
1秒记住顶点小说:www.xdianding.cc。手机版阅读网址:m.xdiand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