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嘿,多大了
餐厅里,优雅有氛围,小提琴声悠扬婉转动听,丝丝拨动她的心弦,以前对这小提琴无感,此刻倒是听得有滋有味。
大概是有良人作陪的缘故吧。
眼前的史密斯约莫三十多岁,蓝色的瞳孔透蓝魅惑,亚麻色的头发又软又有光泽,甚是漂亮。修身又有格调的暗纹西装,搭一条蓝色的领带,她的小心脏啊!心想,要是有手机该有多好,拍照合影还能做屏保,没事舔舔屏呢。
她咬着勺子,忍不住花痴一般,一会儿扫一眼脸,一会儿扫一眼头发,搞得史密斯以为自己脸上或是头发哪里沾了东西,不停的摸。
“刘秀雪小姐,我的脸或者头发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呀?”史密斯终还是忍不住问,只是这美式汉语,芳珍听着直想发笑。
因为他把“头发”说成了“狗哇”。
“没有,不不不。。。”芳珍忍着笑尴尬的赶紧摆手,正想着解释一下她是被他的盛世美颜所倾倒之时,眼前的史密斯忽然双手捏着颈部,不停的大口喘息,呼吸困难,表情痛苦的跌到地上,桌子上的桌布被他的手一拉,满桌子的餐盘食物“呼啦”一下子全部掉掉地上一片狼藉。
旁边吃饭的人见忽然有人倒地,又似中毒了一般在地上打滚儿,全部被吓得退避三舍,不敢贸然出声!
“被下药了,一定是被下□□了!”
人群里不知是谁猛的暴一句,众人一听到中毒二字,原本手里还拿着筷子,杯子的人全部大惊失色,手中的东西一松都掉到了地上!
都害怕是否自己吃的东西了也有毒。
芳珍也被这突然的状况吓到,不过她立刻缓过神跑到史密斯先生身边,努力把他的身体向前倾:“快告诉我,快告诉我,你的药在哪里,你是不是哮喘病犯了!”
以前的同事有过类似的情况,她见过所以知道,只要找到药,史密斯先生就没事。
史密斯呼吸不顺根本无法开口,他努力的发出嘶哑的声响,芳珍凑过去听了半天才听清楚好像是说在车上,她翻了他的衣服一顿好找,才把钥匙给找到,而后飞奔到车上。
“好点没?”芳珍给史密斯吃过药,旁人端了杯温水给他喝,缓了好一会儿,这面色渐渐红润,才起身站起。
众人也都松了一口气,纷纷竖起大拇指夸赞,弄的她都有点不好意思了。餐厅的小提琴手还特意为她送上一曲,亦是表达佩服她的果断勇敢。
“进来吧秀雪小姐,欢迎您来我家!”本来芳珍还发愁用什么办法来史密斯先生家里寻打字机,被这么一闹,他倒是主动邀请她来家里参观,是为了感谢她救了他一命。
这是一座复式小洋楼,浓重的欧美风格随处可见,蒙娜丽莎的画像挂在墙壁上,更添文艺范,还有大朵的金边玫瑰放在斗柜上,这装修风格就算放在21世纪,也绝不会俗套!
“红酒!”史密斯先生倒一杯红酒递给芳珍,她接过来礼貌的笑笑说谢谢。
“我应该对你谢谢才是,若不是你我恐怕今天就一命呜呼,到天堂去了!”史密斯无法表达他的感激之情。此时的国人根本不懂什么是哮喘,眼前的女孩竟能知晓,他倒对她刮目相看。
芳珍有些害羞的摇头:“举手之劳,不必这样。。不过您家可真漂亮!。。。对了,听说史密斯先生是打字机的收藏爱好者,我能否有幸见一下您的收藏品?”
“可以可以!但是刘秀雪小姐,我这些打字机都来自世界各地,有些打字机至今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答应我您看可以,但是不可以触摸,您保证!”
芳珍连连点头。
史密斯先生把她带进了一个房间,说是房间其实跟仓库差不多,几排柜子像图书馆一样排列着,各式各样的打字机整齐划一放在里面,精巧细致,从上到下从前到后,大概有百十个,简直叹为观止。
芳珍张大嘴巴惊讶,很难想象这么多打字机都是一个年纪不大的人收藏的,这时间跨度得需要多久啊,佩服之情油然而生。
史密斯也很骄傲的介绍着一个个打字机的由来。
“想不到,您一个女人竟会对这打字机感兴趣,真是不可思议,我收集打字机是因为我的祖辈都是作家,一辈子跟这打字机息息相关,我爷爷辈就已经收集了不少,我是为了传承他们的思想,才开始慢慢收集,想不到这一收集就一发不可收拾!。。。不知道刘秀雪小姐喜欢打字机是为什么?难道您也是作家?”史密斯不解的追问。
怎么看眼前的小姐也跟作家扯不上半点关系。
“我寻打字机是因为我经常做梦,梦到打字机哒哒哒打字的声音,这一直困扰我令我忧心忡忡,我想我与打字机之间一定有某种程度上的联系,所以。。。”芳珍解释,她不知道她这样的表达,眼前的这个外国人是否能听得懂。
“被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一件奇怪的事情!”史密斯忽的想起些什么。
“什么?”
“有一个打字机根本不是我寻来的,而是早上一开门,它就在我家的门口。你说奇怪不奇怪!”
“是吗?在哪?”好奇心开始在她心中作祟。
“就是这个!”史密斯带着芳珍沿着柜子一路前行,终在拐角的一处看见一台打字机。芳珍站在这精巧细致的机子面前,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顿时氤氲而生,恍如隔世的熟悉另她心跳加速。
“是它,我的打字机,我终于找到你了!”她脱口而出,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她冲过去捧着这打字机百感交集。圆圆的按键依旧像钢琴按键样散发着无法言说的美,她忍不住轻轻按下。
她真希望会有一束光能焦灼她的眼睛,她一睁眼就回到妈妈的身边,远离这里,远离欺她骗她,伤她太深的柳金狼。
……………………
程度和柳金狼今日一同赴师娘的宴席。
饭桌上,两个人一直话里话外互不相让,针锋相对,若不是师娘左右逢源,打圆场,怕是这顿饭吃不过十分钟,两个人就互摔筷子,各自天涯了。
柳金狼怀疑,是程度与李回猛联手故意设计陷害他要他命,若不是他提早埋伏军队后果可想而知!程度却把整件事都推到李回猛身上,把自己摘的一干二净!
“谁人不知你与李回猛相交甚密,他被我铲除,你会坐视不理?”柳金狼话语平淡,可却似拿刀抵着程度的脖子一般,叫人窒息。
“我与你本是同门,相煎何急。若我与李回猛合谋,又岂会亲自送慰贴到你的堂子!你柳金狼聪明一世,此时却拎不清。”程度把手里的酒一饮而尽,而后把酒杯“邦”的一下敲到桌子上,咄咄逼人。
“你这么轻飘飘的一句,以为我这脑袋是凑数让人看稀罕的!”他眼中冒着杀气,用枪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
“狼王可真幽默!怪不得身边美女无数,就连大帅的女儿也被你迷的神魂颠倒的!”程度似笑非笑。
师娘放下手中的筷子:“是呀,金狼的确貌若潘安,要不然他小时候我怎么会独独爱他护他呢!行了,今日就只吃饭叙旧,你们之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等出了我这老太婆的门,随你们怎么着。”
两个人也就都止了对峙,你一句我一句的与师娘话家常。
那日若不是虎斑眼疾手快,一枪将李回猛爆头,怕是此时坐在这宴会上的是孤魂野鬼,在不是他柳金狼这血肉之躯。
程度瞧着柳金狼给师娘敬酒,嘴角冷冷抽笑,又倒一杯酒一饮而下。
………………
回到住处,柳金狼差虎斑又去置办些吃的,刚刚在师娘那只顾着与程度对峙,根本就没吃什么东西,一进门肚子饿得咕咕叫。
他把军装脱下,去洗手间洗了一把脸。镜子里他脸色发黄,黑眼圈极重。昨夜为老师守夜,今日出殡又忙了一整天,他实在是累坏了,好在,明日就可以回堂子!
“狼王,菜好了!”虎斑在外面喊。
速度还挺快,这没一会儿功夫,一大桌子菜就上桌了,丫头忙里忙外的盛饭,柳金狼把白色衬衫的扣子解开两颗,里面结实的胸肌立刻就暴露无遗。
他又卷卷袖子,这才坐下。
“给我把李回猛盯紧了,我偏信李回猛这事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是。”
“翰南那怎么样了,有消息没。”
“翰南已经确定苏南在去了城里,寨子里只有叶凡管事。他一切都准备好了,只要您一声令下,保证把礼县搅的天翻地覆!”
“好,我就先让苏南在周程白再蹦哒两天。到时候一石二鸟,我看大帅还怎么保周程白这小白脸上位!”幽深昏黄的灯光应他霸气侧漏的口吻,实在让他的傲慢与盛气凌人掩藏不住。
一个皮肤滑嫩的丫头见柳金狼的饭吃完了,立刻端起来给他添了一碗汤,这察言观色的本事有些异于常人,根本就不像伺候人的主。柳金狼抬眼瞧着这丫头还有几分姿色,不由自主的朝她痞里痞气的吹口哨:“嘿!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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